關於印發《步仙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來源:步仙鎮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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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步仙鎮委員會步仙鎮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步仙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

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安委會成員、各部門: 

按嶽縣辦〔2019〕85號文件精神,《步仙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已經鎮黨委、鎮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步仙鎮委員會

步仙鎮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步仙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領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湘潭“9·22”重大事故教訓,切實防範和堅決遏製道路安全事故,按照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步仙鎮黨委、鎮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圍繞“人、車、路、企、政”等方麵存在的交通問題頑瘴痼疾,在全鎮開展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動。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通過一年的努力,使全鎮交通管理機製進一步健全,管理能力全麵提升,道路硬件逐步完善,守法意識顯著增強,路麵交通更加有序,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二)具體目標:1.交通安全工作黨政領導、部門監管、企業主體責任全麵落實。容易誘發群死群傷事故的頑瘴痼疾得到根本整治,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得到嚴厲打擊,工作失職瀆職責任得到嚴肅追究。2.交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強化。重點車輛及駕駛人交通違法處理到位率達到95%以上;普通公路超限超載率控製在1%以內;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入網率、上線率、數據合規率均達到99.9%以上;校車合規率達到100%;國省縣鄉道事故多發路段治理到位率達到90%以上;國省道集鎮視頻監控設備安裝率達到100%;

國、省、縣、鄉道馬路市場得到基本治理。3.嚴防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發生。全鎮道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成立步仙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高興球同誌任政委,鎮長黃海同誌任組長,人大主席盧亞軍任常務副組長,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副鎮長王建平同誌、黨委委員戴燎雲同誌任副組長,聶愛民、張予凡、謝晶、江奎、方傑、萬雷、丁鴻、蘭淼波、餘謙、黃宇夫等同誌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集中整治行動日常工作。辦公室設鎮道路交通安全站,交通專幹張予凡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編製方案清單和統籌、協調、推進、檢查、通報、總結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排查摸底階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

12月20日前,鎮村完成工作部署,各相關單位摸清底數,形成台賬。

(二)集中行動、專項整治階段(2020年2月至8月)

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對標對表,逐項推進各項整治措施落實,依法打擊各類非法違規行為,集中查辦大案要案,從嚴追究失職瀆職責任。

(三)鞏固提升、建立長效機製階段(2020年9月至11月)

開展全覆蓋的督導檢查,通報問題、推廣經驗,總結形成長效工作機製。

四、集中整治的主要頑瘴痼疾

(一)客危車輛隱患較大。重點是“兩客一危”車輛存在較大交通隱患。

(二)超限超載屢禁不止。重點是貨車超限超載運輸現象嚴重,普遍存在。

(三)非法營運現象突出。重點是營轉非大客車、農村麵包車、商務車非法營運問題突出;旅遊運輸車輛管理不到位。

(四)馬路市場亂象叢生。重點是以路為市、占道經營問題突出。

(五)風險路段問題較多。重點是部分路段事故風險突出,道路設計、施工、標識、管理存在缺陷。

(六)非法車輛管控薄弱。車輛銷售環節監管缺失,非法銷售、改(拚)裝機動車問題突出;變型拖拉機逾期未檢驗、未報廢、無牌無證、違法上路等問題突出。

(七)違法駕駛行為普遍。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非法載人;電動車、渣土車野蠻駕駛;開車過程中使用手機、機動車占用右轉道直行;校車乘車學生不係安全帶、超員;利用未經教育、公安部門批準的其他車輛作為校車接送學生等。

(八)水上交通安全問題。水庫渡船的船舶狀況和管理情況;涉水單位的自用交通船舶和生產作業運輸船舶的船舶狀況和管理情況以及船舶汙染物處置問題。

五、整治任務及措施

(一)整治“兩客一危”車輛疲勞駕駛等風險

1.加強路麵巡邏管控,對淩晨2點到5點發現沒有接駁運輸車輛標識仍在運行的客運車輛,強製其停車休息。協助縣相關部門從嚴從重打擊疲勞駕駛違法行為,客、危運車輛疲勞駕駛的,一律記滿12分並降級;發生事故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鎮道安辦、鎮安監站、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縣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

2.協助本鎮籍“兩客”車輛全部強製安裝主動安全防範終端。建設“兩客”車輛安全智能監管平台。(責任單位:鎮道安辦、鎮安監站、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縣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

3.更新升級重點車輛動態監控網絡傳輸技術。實現與公安交警、應急管理部門的信息聯網,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動態監管。(責任單位:鎮派出所、鎮安監站、鎮執法大隊配合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縣應急管理局)

4.協助嚴厲打擊“兩客一危”車輛人為關閉、損毀監控終端的行為,對相應違法突出的“兩客一危”車輛及企業采取停業整頓等措施。(責任單位:鎮道安辦、鎮安監站、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

5.協助對通過動態監控發現的“兩客一危”車輛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對逾期未報廢、未檢驗的“兩客一危”車輛實行滾動清理,在路麵進行精準打擊。(責任單位:鎮派出所配合縣交警大隊)

(二)整治貨車超限超載運輸

1.協助深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載“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機製,加強路麵治理,強化源頭監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攔截車輛和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實施處罰和記分,交通運輸執法機構負責對車輛進行檢測和監督消除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鎮道安辦、鎮安監站、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縣農村公路路政執法大隊、縣交警大隊)

2.督促煤炭、鋼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貨物裝載地以及物流園區、貨運站(場)、港口碼頭的規模化經營者按規定完成視頻監控、出廠(場)稱重檢測等技防設施建設。(責任單位:鎮道安辦、鎮安監站、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縣交通運輸局)

3.協助嚴格執行“一超四究”製度,依法從嚴查處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從業人員)、車屬企業及貨物單位。對一年內發生違法超限超載運輸三次以上的車輛,依法吊銷《道路運輸證》。(責任單位:鎮道安辦、鎮安監站、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縣路政執法機構、縣交警大隊)

4.嚴管建築施工單位,對租賃、使用無牌無證、非法改、拚裝、報廢車輛從事建築材料運輸、人貨混裝以及超限超載車輛出入建築施工工地的,一律追究建築施工單位責任。(責任單位:鎮城建辦、鎮道安辦、鎮安監站、執法大隊、派出所配合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警大隊、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三)整治營轉非大客車、農村麵包車、商務車非法營運

建立聯動執法機製,對發現的營轉非大客車、農村麵包車、商務車非法營運線索,主動推送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頂格處理。(責任單位:各村(居)委會、鎮道安辦、鎮安監站、鎮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縣交警大隊、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四)整治非法車輛從事旅遊運輸

1.嚴查旅遊企業租賃、使用無牌無證、無資質、報廢車輛從事旅遊旅客運輸,對存在上述問題的旅遊企業一律依法追究責任。(責任單位:鎮道安辦、鎮安監站、鎮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縣文旅廣電局、縣交警大隊、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2.實施旅遊包車乘車安檢製度,旅遊運輸企業必須為旅遊包車配備簡易安檢設備,明確安全員對登車旅客行李進行安檢。(責任單位:鎮道安辦、鎮安監站、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縣文旅廣電局、縣交警大隊、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五)整治以路為市、占道經營

1.製定馬路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對馬路市場進行全麵排查,按照隱患類別分類造冊,並協調督促組織實施整治工作。(責任單位:鎮安監站、道安辦、派出所、城建辦、市場所)

2. 對位於長下坡、急彎及臨水臨崖等路段的馬路市場,予以強製取締;有條件修路繞行的,必須對馬路市場實行臨時交通管製,安排人員值守,禁止車輛通行。對位於國道、省道等主幹道路的馬路市場予以強製搬遷;對其他已建有集貿市場但還存在馬路市場或附近無集貿市場但有條件可以轉移到其他空坪隙地、閑置學校操場等地的馬路市場,采取斷然措施,迅速全部搬遷進集貿市場或實施轉移。對確有趕集傳統且沒有搬遷或轉移條件,暫時不能關閉或搬遷的馬路市場,要在趕集時段對該路段進行臨時交通管製,安排人員值守,禁止車輛通行。(責任單位:鎮安監站、道安辦、派出所、城建辦、市場所)

(六)整治農村班線客車超員

1.將農村班線客車逐步納入動態監控管理範疇。(責任單位:鎮安監站、道安辦、派出所)

2.適時、創造條件有序推進農村客運體製改革,推行“一縣一公司”運營製度,推行農村班線客車區域化經營。(責任單位:鎮安監站、道安辦、財政所)

(七)整治事故風險突出路段

1.對全鎮普通國省道公路、縣鄉級公路、鎮域內道路的橋梁、隧道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發以及高風險隱患點段。並對照隱患台賬,完成普通國省道公路、縣鄉級公路、鎮域道路事故多發、高風險路段的治理任務。(責任單位:各村(居)委會、鎮安監站、道安辦、城建辦、派出所)

2.對轄區村級道路進行一次全麵排查,並匯總相關部門抄告的隱患台賬,完成村級道路事故多發、高風險路段的治理任務。(責任單位:鎮安監站、道安辦、各村(居)委會)

(八)整治道路設計、施工缺陷

1.對普通國省道公路、縣鄉級公路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交通指路指示標誌、警示警告標誌、交通標線缺失、不規範,以及破損、遮擋視線導致駕駛人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到等突出問題,逐條提出整改建議,並對照交通標識排查台賬,完成治理任務。(責任單位:鎮安監站、道安辦、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縣交警大隊、縣農村公路管理所、縣公路建養中心)

2.從文件發布之日起,凡新、改、擴建道路未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製度以及未經驗收通車,發生較大(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主要負責人以及相關部門責任。(責任單位:鎮政府配合縣應急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縣交警大隊、縣公路建養中心)

(九)整治道路管理維護薄弱環節

1.集中治理農村公路沿線違法建築以及違法占道堆物作業的行為,依法處理違法人員。(責任單位:各村(居)委會、城建辦、執法大隊)

2.實現國省道公路、縣鄉道、村道、城市道路治安卡口、流量監測卡口、治超卡口、視頻監控等資源共享共用。(責任單位:縣交警大隊、嶽陽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五大隊嶽陽縣隊、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鎮人民政府)

(十)整治非法生產、銷售、改(拚)裝車輛行為

將路麵發現的非法改(拚)裝及非標車輛生產、銷售企業信息及時推送工信、市場監管部門,督促落實處罰。(責任單位:派出所、市場所執法大隊配合縣交警大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工信局)

(十一)整治變型拖拉機逾期未檢驗、未報廢、無牌無證等問題

1.逐台清查拖拉機,列出脫檢未檢、未報廢拖拉機問題清單。組織對未檢、脫檢拖拉機進行補檢,補檢不合格的或拒不補檢的,按程序注銷號牌;對達到報廢年限未報廢和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拖拉機,按程序注銷號牌,並將相關信息及時移交公安交警部門。出台加速變型拖拉機報廢的指導意見,並切實執行。(責任單位:農推中心、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縣農業農村局、縣交警大隊)

2.加強上道路拖拉機監管,嚴厲打擊長期脫檢、逾期未報廢、無牌無證拖拉機上路行駛的行為,依法采取拘留、罰款、強製扣車、報廢等措施進行處理。(責任單位:農推中心、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縣農業農村局、縣交警大隊)

(十二)整治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非法載人

將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工程車非法載人列為鄉鎮安全管理人員日常巡查、勸導工作的重點,加強日常勸導教育。加強對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的路麵執法,對非法載人行為依法從嚴處罰,糾正違法狀態。(責任單位:鎮安監站、農推中心、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縣交警大隊、縣農業農村局)

(十三)整治野蠻駕駛、不文明駕駛等行為

1.實施電動自行車(含超標車)牌照管理,嚴查電動車違法載人、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縣交警大隊)

3.將駕車時使用手機、機動車占用右轉道直行等違法行為納入非現場執法範圍,通過電子警察、高清視頻監控在紅綠燈路口、易擁堵及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抓拍並查處。(責任單位: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縣交警大隊)

(十四)整治校車乘車學生不係安全帶、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

1.嚴格校車駕駛人再教育,組織學校、校車公司開展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崗前培訓,以及年度輪訓。更新升級校車動態監控網絡傳輸技術,健全動態監管工作機製,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門推送校車違法信息,嚴厲懲治利用未經批準的其他車輛接送學生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派出所、中心學校配合縣教育體育局、縣交警大隊)

2.依據部門推送的動態監控數據,依法對校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責任單位:派出所、中心學校配合縣交警大隊、縣教育體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嚴格督查。全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專項督查組由鎮道安辦、督查辦組織,建立常態化檢查、督查工作機製,重點檢查各單位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督查結果納入對單位的績效考核範圍。

(二)清單管理,逐一銷號。各村(居)委會、各部門要對照頑瘴痼疾問題整治清單(詳見附件),進一步細化具體整治措施和整治標準,限期整改,逐一銷號。凡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整治任務的,采取提醒、約談、通報等方式開展催督辦;對反複催督辦,問題依舊嚴重,隱患依然突出的地方,啟動倒查問責。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全麵增強廣大交通參與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滾動報道集中整治行動進展情況,促進形成上下聯動、社會共建的積極氛圍,防止上熱下冷。

(四)科技支撐,相互聯動。要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大數據平台應用,整合共享各類信息資源,實現精準化、精細化管理。積極探索運用社會信用管理手段,逐步實現公民違法聯動懲戒措施。

 

附件:步仙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清單


附件                        

步仙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清單

序號

頑瘴痼疾類型

具體

問題

整治目標

牽頭責任單位

整治措施

驗收標準

客危

車輛

隱患

較大

1、“兩客一危”車輛疲勞駕駛等風險較為突出

嚴格落實客、危運車輛限時禁行規定

縣交警大隊(鎮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

加強路麵巡邏管控,對淩晨2點到5點發現沒有接駁運輸車輛標識仍在運行的客運車輛,強製其停車休息。

從嚴從重打擊疲勞駕駛違法行為,客、危運車輛疲勞駕駛的,一律記滿12分並降級;發生事故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因疲勞駕駛行為引發的客、危車輛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50%以上。

“兩客”車輛安全監管智能化

縣道路運輸

管理所(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

本縣籍“兩客”車輛全部強製安裝主動安全防範終端。

建設“兩客”車輛安全智能監管平台。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本轄區內“兩客”車輛主動安全防範終端安裝工作並納入安全智能監管平台。

健全重點車輛動態監管聯網聯控機製

縣交通運輸局(鎮道安辦、派出所、安監站、執法大隊配合)

更新升級重點車輛動態監控網絡傳輸技術。實現與公安交警、應急管理部門的信息聯網,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動態監管。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網絡升級,實現聯網聯控。

縣交通運輸局(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     

嚴厲打擊“兩客一危”車輛人為關閉、損毀監控終端的行為,對相應違法突出的“兩客一危”車輛及企業采取停業整頓等措施。

“兩客一危”車輛上線率不低於99.9%。

縣交警大隊(鎮派出所)

對通過動態監控發現的“兩客一危”車輛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對逾期未報廢、未檢驗的“兩客一危”車輛實行滾動清理,在路麵進行精準打擊。

建立完善聯網聯控工作機製。

“兩客一危”車輛年檢率、報廢率保持在98%以上。

超限

超載

屢禁

不止

2、貨車超限超載運輸現象普遍

貨車超限

超載運輸

現象得到

根本扭轉

縣農村公路

路政執法大隊(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

深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載“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機製,加強路麵治理,強化源頭監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攔截車輛和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實施處罰和記分,交通運輸執法機構負責對車輛進行檢測和監督消除違法行為。

公路治超“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機製全麵落實到位,按職責分工協同開展路麵查處工作。                                                                                                                                                                                                            

鎮人民政府

督促混凝土、砂石、煤炭、鋼材、水泥、土方等貨物裝載地以及物流園區、貨運站(場)、港口碼頭的規模化經營者按規定完成視頻監控、出廠(場)稱重檢測等技防設施建設。

2020年12月底前經當地政府公示的重點源頭單位100%完成安裝任務。

縣交通運輸局(鎮派出所、鎮執法大隊配合)

嚴格執行“一超四究”製度,依法從嚴查處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從業人員)、車屬企業及貨物單位,對一年內發生違法超限超載運輸三次以上的車輛,依法吊銷《道路運輸證》。  

一年內發生違法超限超載運輸三次以上的車輛,《道路運輸證》吊銷率達100%。

縣住建局(鎮城建辦、執法大隊、派出所配合)

嚴管建築施工單位,對租賃、使用無牌無證、非法改、拚裝、報廢車輛從事建築材料運輸、人貨混裝以及超限超載車輛出入建築施工工地的,一律追究建築施工單位責任。

違規建築施工單位責任追究比率達到100%。

非法

營運

現象

突出

3、營轉非大客車、農村麵包車、商務車非法營運問題較為突出

本縣車輛

非法營運

現象得到

有效控製

縣交通運輸局(鎮派出所、執法大隊)

建立聯動執法機製,對發現的營轉非大客車、農村麵包車、商務車非法營運線索,主動推送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頂格處理。

非法營運車輛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4、非法車輛從事旅遊運輸現象屢禁不止

建立源頭關口防止非法車輛從事旅遊運輸

縣文旅廣電局(鎮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

嚴查旅遊企業租賃、使用無牌無證、無資質、報廢車輛從事旅遊旅客運輸,對存在上述問題的旅遊企業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違規旅遊企業責任追究比率達到100%。

建立旅遊

包車乘車

安檢製度

縣交通運輸局(鎮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

實施旅遊包車乘車安檢製度,旅遊運輸企業必須為旅遊包車配備簡易安檢設備,明確安全員對登車旅客行李進行安檢。

旅遊包車安檢率達到100%。

馬路

市場

亂象

叢生

5、以路為市、占道經營禁而不絕

馬路市場

道路交通

隱患得到

全麵治理

縣應急管理局(鎮派出所、安監站、市場所、城建辦配合)

製定馬路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對馬路市場進行全麵排查,按照隱患類別分類造冊,並協調督促組織實施整治工作。

2019年11月底前出台治理方案,2019年12月10日前上報馬路市場隱患台賬,

2020年12月底前按目標完成整治任務。

鎮人民政府(鎮派出所、安監站、市場所、城建辦、執法大隊、農推中心)

對位於長下坡、急彎及臨水臨崖等路段的馬路市場,予以強製取締;有條件修路繞行的,必須對馬路市場實行臨時交通管製,安排人員值守,禁止車輛通行。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取締或搬遷確有困難的,必須實行臨時交通管製。

鎮人民政府(鎮派出所、安監站、市場所、城建辦、執法大隊、農推中心)

對位於國省道等主幹道路的馬路市場予以強製搬遷;對其他已建有集貿市場但還存在馬路市場或附近無集貿市場但有條件可以轉移到其他空坪隙地、閑置學校操場等地的馬路市場,采取斷然措施,迅速全部搬遷進集貿市場或實施轉移。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鎮人民政府(鎮派出所、安監站、市場所、城建辦、執法大隊、農推中心)

對確有趕集傳統且沒有搬遷或轉移條件,暫時不能關閉或搬遷的馬路市場,要在趕集時段對該路段進行臨時交通管製,安排人員值守,禁止車輛通行。

從文件發布之日起實施臨時交通管製措施。馬路市場未取締、

未搬遷之前,臨時交通管製措施不得停止實施,確保管控到位。

6、趕場趕集、節假日等時間節點農村班線客車超員現象屢禁不止

強化農村

班線客車

監管手段

縣交通運輸局(鎮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

將農村班線客車逐步納入動態監控管理範疇。

2025年前,逐步將農村班線客車納入動態監管。

緩解農村運力供需矛盾

縣交通運輸局(鎮人民政府配合)

適時、創造條件有序推進農村客運體製改革,推行“一縣一公司”運營製度,推行農村班線客車區域化經營。

1.試點縣行政區域內所有農村客運線路,原則上由一家公司經營;

2.試點縣的農村客運車輛全部由經營公司出資購買,產權屬公司所有,

車輛和駕駛人統一由經營公司調配管理,杜絕掛靠經營、承包經營等模式;

3.開通城鄉公交或農村客運班線,必須執行縣政府牽頭,交通、

公安和應急等部門聯合勘驗審查機製。2020年10月前完成第一批試點驗收。

風險

路段

問題

較多

7、部分路段事故風險突出

集中清理

一批突出

公路風險

隱    患

縣交通運輸局、

縣公路建養中心(鎮派出所、執法大隊、城建辦配合)

組織對全縣普通國省道公路、縣鄉級公路、城市內道路的橋梁、隧道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發以及高風險隱患點段。

2019年12月20日前,上報隱患台賬。

縣交通運輸局、

縣公路建養中心(鎮派出所、執法大隊、城建辦配合)

對照隱患台賬,完成普通國省道公路、縣鄉級公路事故多發、高風險路段的治理任務。

截至2020年10月31日,90%的任務路段完成治理。

鎮人民政府(城建辦、執法大隊、各村(居)委會)

對轄區農村道路進行一次全麵排查,並匯總相關部門抄告的隱患台賬,完成農村道路事故多發、高風險路段的治理任務。

截至2020年10月31日,50%的任務路段完成治理。

8、道路設計、施工缺陷尚需整治

規範公路

標誌標識

縣交警大隊(鎮派出所、城建辦、執法大隊)

對普通國省道公路、縣鄉級公路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交通指路指示標誌、警示警告標誌、交通標線缺失、不規範,以及破損、遮擋視線導致駕駛人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到等突出問題,逐條提出整改建議。

2019年12月底前,上報交通標識排查台賬。

縣交通運輸局、

縣公路建養中心(鎮派出所、城建辦、執法大隊)

對照交通標識排查台賬,完成治理任務。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務。

通過責任追究推動落實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製度

縣應急管理局(鎮人民政府)

從文件發布之日起,凡新、改、擴建道路未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製度以及未經驗收通車,發生較大(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屬地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誌以及相關部門責任。

責任追究比例達到100%。

9、道路管理維護有待加強

集中治理

一批道路

管維頑疾

鎮人民政府(鎮派出所、安監站、市場所、城建辦、執法大隊、農推中心參加)

對村級道路沿線違法建築以及違法占道堆物作業的行為進行全麵排查並開展集中治理,依法處理違法人員。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清理排查,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務。

落實信息

資源共享

縣交警大隊(鎮人民政府)

實現國省道公路、縣鄉道、村道、城市道路治安卡口、流量監測卡口、治超卡口、視頻監控等資源共享共用。

2020年8月底前,公安、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

道路經營單位要將各自在國省道、縣鄉道、村道建設的治安卡口、流量監測卡口、

治超卡口和視頻監控等資源一律實時完整推送至轄區公安交警部門,並歸集到

“道安監管雲”。

遏製非車輛生產企業非法生產非標車輛的行為

縣市場監督

管理局(派出所、市場所執法大隊配合)

開展非法生產、銷售機動車、變型拖拉機、電動自行車的專項整治,對非法生產車輛的企業,一律從重從嚴處罰。將銷售環節發現的非法車輛相關信息及時推送工信部門。

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建立信息推送機製,2020年6月底前力爭查處一批違法企業,

形成震懾效應。

建立非法生產聯動懲戒機製

縣交警大隊(派出所、市場所執法大隊配合)

將路麵發現的非法改(拚)裝及非標車輛生產、銷售企業信息及時推送工信、市場監管部門,督促落實處罰。

2019年12月底前建立信息推送機製,並不斷完善。

10、變型拖拉機逾期未檢驗、未報廢、無牌無證等問題突出

逐步消減變型拖拉機存量

縣農業農村局(農推中心配合)

逐台清查拖拉機,列出脫檢未檢、未報廢拖拉機問題清單。

截至2020年10月31日,變型拖拉機存量減少25%,2025年全麵退出。

縣農業農村局(農推中心配合)

組織對未檢、脫檢拖拉機進行補檢,補檢不合格的或拒不補檢的,按程序注銷號牌。將相關信息及時移交公安交警部門。

縣農業農村局(農推中心配合)

對達到報廢年限未報廢和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拖拉機,按程序注銷號牌。將相關信息及時移交公安交警部門。

縣農業農村局(農推中心配合)

出台加速變型拖拉機報廢的指導意見,並切實執行。

縣交警大隊(農推中心、派出所、執法大隊)

加強上道路拖拉機監管,嚴厲打擊長期脫檢、逾期未報廢、無牌無證拖拉機上路行駛的行為,依法采取拘留、罰款、強製扣車、報廢等措施進行處理。

11、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非法載人現象屢禁不止

堅決消除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非法載人現象

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農推中心、城建辦、執法大隊)

將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劃非法載人列為鄉鎮安全管理人員日常巡查、勸導工作的重點,加強日常勸導教育。

各鄉鎮隨機路查10台上道路行駛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

凡有非法載人現象的,即為不合格。

縣交警大隊(派出所、農推中心、城建辦、執法大隊配合)

加強對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的路麵執法,對非法載人行為依法從嚴處罰。

將電動車納入規範管理

縣交警大隊(派出所、執法大隊配合)

實施電動自行車(含超標車)牌照管理,嚴查電動車違法載人、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

截至2020年10月31日,90%的電動自行車完成上牌,路麵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交通事故傷亡比例明顯下降。

縣財政局(鎮人民政府)

按照限製增量、削減存量、鼓勵報廢的方式、逐年淘汰超標電動車。對市民自願報廢已購、在用超標電動車的,一次性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2019年12月底前出台兩輪、三輪、四輪超標電動車報廢補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