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實施意見
來源:柏祥鎮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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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返貧、切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健全防止返 貧動態監測和幫扶長效機製,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指導意見》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實施意見》(湘委鄉振組發〔2021〕1 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重要性

脫貧攻堅以來,在全縣上下共同努力下,脫貧攻堅成果顯著,到 2020 年底,我鎮1個貧困村摘帽,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鬥的起點。當前,鞏固脫貧成果的任務還比較艱巨。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是從製度上預防和解決返貧問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各村(居)委會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重大意義,樹牢底線思維,持續壓實責任,繼續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幹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常態化開展監測預警和動態管理

(一)明確監測範圍和對象

1、監測範圍。全鎮所有農村人口。重點監測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等。收入監測方麵,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 1.5 倍為底線,根據上年度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每年進行動態調整。農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按照其履行程序前12 個月內家庭成員純收入的總和除以家庭人數計算。我省2021年收入監測範圍以家庭人均純收入6500元為基準線(收入基準線是確定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指標,但不是唯一標準)。返貧致貧風險方麵,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由省直相關行業部門會同省鄉村振興局結合實際情況逐項確定各類風險預警標準。

2、監測對象。監測對象是指年人均純收入低於全省監測範圍基準線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村人口,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人口為準,特殊情況由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分為三類:①脫貧不穩定戶。指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②邊緣易致貧戶。指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③突發嚴重困難戶。指年人均純收入超過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各類重度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堅持實事求是、應納盡納,監測對象不設規模限製,嚴格按標準和程序認定。所有監測對象都是幫扶對象,都要通過幫扶消除返貧致貧風險。

(二)規範監測方式和程序

1、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群眾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三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一是農戶自主申報。村民可向當地村(居)委會申報,或通過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係統手機 APP、“12317”谘詢服務熱線電話等渠道進行申報,還可由他人代為申報。二是幹部走訪排查。依靠鄉村幹部、駐村幹部、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進行全覆蓋排查。每年7月、12月定期組織開展集中排查活動,在省、市鄉村振興局有重要工作安排的情況下,臨時安排集中排查。 三是部門篩查預警。用好用活湖南省防返貧監測與幫扶管理平台,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戶核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定期篩查預警,反饋鄉村核實。進一步完善數據共享對接機製。各級行業部門對其推送的本部門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同時,拓展社會監督發現渠道,及時掌握分析網絡平台、媒體反映、信訪舉報等信息。

2、識別程序。係統中原有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要重新核定,對符合條件的按程序識別和標注為監測對象;一般農戶經幹部排查走訪、農戶自主申報和部門篩查預警等途徑進行新識別。對新增監測對象,履行以下認定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請。農戶家庭存在返貧或致貧風險的,可自行向村(居)提出納入監測對象申請,簽署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財產等信息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個人申請及承諾授權書》和《嶽陽縣救助申請家庭經濟情況核對授權委托書》(附件1和附件2);對於通過基層幹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發現的,由村(居)幹部或駐村工作隊入戶指導農戶向村(居)委會提出,並填寫附件1和附件2。對原係統中脫貧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有返貧致貧風險重新標注為三類監測對象的,也須填寫附件1和附件2,授權有關部門依法查詢家庭財產等信息。

第二步:入戶核實。對提出申請並簽署委托書的農戶,鄉鎮要及時組織入戶調查核實,入戶調查核實組由鄉鎮幹部、駐村(包村)幹部、村(居)幹部組成,每組不少於2人,通過詢問、查看、計算、核實等方式,充分了解農戶家庭成員、收入財產、生產經營狀況,采集農戶相關信息。農戶應當如實說明家庭情況,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信。入戶調查核實時,由調查人員填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附件 3)。

第三步:村(居)評議公示。由駐村(包村)幹部、村(居)“兩委”成員、申請農戶所在村(居)民小組的黨員代表及組長組成評議組,召開評議會議。根據入戶調查核實情況,對照監測對象納入條件逐戶評議。對評議會確定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由村(居)委會在群眾集中地進行公示,時間為 7天。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調查核實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戶,填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識別審批表》(附件4),並形成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報鄉鎮(辦事處)。

第四步:鄉鎮(辦事處)審核。鄉鎮(辦事處)對村級上報的擬定監測對象入戶調查情況和村級評議情況進行審核,並形成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填寫附件4,由鄉鎮(辦事處)黨政主要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報縣鄉村振興局。

第五步:縣級比對審定。縣鄉村振興部門牽頭,通過民政部門社會救助信息比對平台或相關行業部門對擬定監測對象開展工商稅務登記信息、車輛信息、不動產信息、公積金賬戶信息等信息比對、並會商研判,確定監測對象正式名單,填寫附件4,反饋相關鄉鎮組織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係統。

(三)標注風險消除的標準和程序

1、風險消除標準。以下風險全部達標、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標注風險消除:①根據返貧致貧風險采取的針對性幫扶措施有效落實;②“兩不愁三保障” 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③收入持續穩定;④大額剛性支出穩定解決。

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麵繼續給予幫扶,風險穩定消除後再履行相應程序。對無勞動能力的,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後,暫不標注“風險消除”;對年人均純收入低於 5000 元的監測對象,不得標注“風險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標注為“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

2、風險消除程序。對達到風險消除標準的農戶,原則上按以下程序認定標注。

第一步:村(居)提出名單。由村(居)“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根據平時跟蹤掌握以及監測幫扶聯係人反饋的情況,對本村(居)監測對象逐戶研判,在排除存在喪失勞動能力、風險穩定消除較弱、存在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等情況的監測對象後,提出擬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名單。

第二步:入戶核實。入戶調查核實組由鄉鎮幹部、駐村(包村)幹部、村(居)幹部組成,每組不少於2 人,對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情況進行核實,填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表》(附件5)、《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評估表》(附件6),核實組成員與監測對象分別在表上簽字。

第三步:村(居)民主評議。由駐村(包村)幹部、村(居)“兩委”成員、申請農戶所在村民小組的黨員代表及組長組成評議組,召開評議會議。參會人員對照風險消除標準,對幫扶成效情況,逐戶開展評議,並在會議記錄本上簽字。將評議通過的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附件5),在村內群眾集中地公示7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村(居)“兩委”負責組織調查核實。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和雖有異議但調查核實符合風險消除 標準的,填寫附件6,並形成擬消除風險對象名單上報鄉鎮(辦事處)。

第四步:鄉鎮(辦事處)審核。鄉鎮(辦事處)組織對擬消除風險對象風險消除情況進行審核。必要時,組織實地核驗,形成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複核名單,填寫附件6,由鄉鎮(辦事處)黨政主要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報縣鄉村振興局。

第五步:縣級審定。縣鄉村振興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會商研判,對鄉鎮上報的擬消除風險名單進行審定。其中對特困供養、低保和存在多種風險的監測對象重點審查。在此基礎上,確定消除風險監測對象正式名單,填寫附件6,並組織在係統內標識“風險消除”。

(四)加強動態管理。堅持“有進有出、動態管理”原則,常態化開展監測對象識別、人口自然增減、落實和跟蹤幫扶措施、成效及風險消除,做到“應納盡納、應扶盡扶、應消盡消”。每季度集中開展一次幫扶效果評估,鎮村兩級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人員、監測幫扶聯係人要在納入監測對象、標注風險消除“一頭一尾”兩個環節做好基礎信息采集和係統錄入,平時注意及時更新數據。

三、實施精準幫扶

(一)強化政策支持。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後幫扶相結 合,使用行業政策、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堅持精準施策。按照缺什麽補什麽的原則,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要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複雜多樣的,因戶因人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殘疾人兩項補貼範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誌扶智,激發內生動力, 增強發展能力。

1、產業幫扶。對因缺乏產業或產業失敗納入的監測對象,繼續通過安排產業幫扶資金、提供扶貧小額信貸、組織生產經營技能培訓等,參與當地農業產業和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動員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創業致富帶頭人通過建立完善利益聯結機製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產業增收。對因自然災害、市場因素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引導支持其參加農業保險,加大農資供應力度,組織開展產銷對接,有針對性地實施消費幫扶,解決生產發展和產品積壓等難題。

2、就業幫扶。對因就業不穩納入的監測對象,持續推進省際、省內勞務協作,加大勞務對接和穩崗服務力度,確保 外出務工監測對象穩定就業;對監測對象跨區域跨縣就業的,給予一次性交通補助。對吸納當地監測對象穩定就業的企業、合作社、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用人單位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等政策。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領 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優先聘用監測對象務工,加大監測對象職業技能培訓力度,落實培訓補貼;新增鄉村公益崗位,優先安排監測對象上崗。

3、健康幫扶。對因病納入的監測對象,按照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鄉村振興局等 7 部門《關於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落實幫扶措施,確保監測對象不因病返貧致貧。

4、教育幫扶。對因學納入的監測對象,家庭子女納入控輟保學重點監測範圍,持續開展“三幫一”勸返複學行動,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監測對象家庭適齡兒童少 年不失學輟學。參照脫貧攻堅期內建檔立卡家庭教育幫扶政策,將監測對象家庭學生納入我縣家庭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範圍,全麵落實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階段幫扶資助政策。對就讀職業(技工)學校的監測對象,全麵給予“雨露計劃” 補助。

5、綜合保障。對因無勞力納入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低保、醫保、養老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應保盡保、應助盡助。對因殘、因災、因意外事故等情況納入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殘疾人、災害救助、臨時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對按規定落實各項幫扶措施後暫時無法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鼓勵市縣通過各類救助幫扶基金或社會幫扶措施予以解決。

6、住房安全保障。對唯一住房出現C、D級且家庭成員無安全住房的監測對象,通過農村危房改造新建、修繕加固等多種途徑解決,確保監測對象住房安全。

7、飲水安全保障。對因飲水安全出現問題納入的監測對象,通過建立健全飲水安全設施運行長效機製,及時解決季節性缺水問題,及時維修更換管道,落實應急供水預案,確保監測對象飲水安全。

8、扶誌扶智。深入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樹立和推廣自強不息、穩定增收致富典型。對表現優秀的監測對象,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不斷激發監測對象勤勞致富的內生動力。

(三)結對監測幫扶。從市縣、鄉鎮幹部和駐村工作隊中選擇有幫扶能力的幹部作為監測幫扶聯係人,對所有監測對象戶開展結對幫扶。其中,對脫貧戶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繼續開展結對聯係,每年走訪不少於4次以上。監測幫扶責任人每個月至少要上門走訪一次,了解監測對象家庭情況、製定落實幫扶措施、幫助協調解決實際困難。監測對象風險不消除,幫扶責任不脫鉤。

(四)加強社會幫扶。鼓勵各地創新幫扶手段,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測幫扶。充分發揮社會幫扶資金優勢, 主動覆蓋財政資金幫扶“盲區”。繼續發揮中國社會扶貧網作 用,引導社會力量對接滿足監測對象的有效需求。堅持實施“萬企興萬村”行動,組織引導民營企業精準對接監測對象實施消費幫扶、產業幫扶和就業幫扶。

四、堅決防止規模性返貧

(一)聚焦重點開展常態化監測預警。縣人民政府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常態化開展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監測預警。其中:應急部門牽頭監測預警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帶來 的風險隱患;衛生健康(疾病預防控製)部門牽頭監測疫情 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帶來的風險隱患;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監測預警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鄉村產業項目失敗等風險隱患;人社部門牽頭監測預警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等風險隱患;發改部門牽頭監測預警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麵的風險隱患;“兩不愁三保障”及其他行業部門針對各自工作領域潛在的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加強監測排查、及時預警。鄉鎮人民政府要及時掌握本轄區出現的各類返貧風險,隨時上報預警。

(二)統籌資源力量化解規模性返貧風險。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強監測預警信息研判,及早發現和處置苗頭性、傾向性風險,堅決防止升級為規模性返貧。對不可預測的區域性風險,要第一時間摸清底數,統籌行業部門、鄉村振興部門政策資源,動員民營企業和社會力量及時落實幫扶措施,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五、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中共柏祥鎮鄉村戰略領導小組,統籌全鎮鄉村振興以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各村(居)委會、各部門要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擺到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工作責任。認真落實“五級書記一起抓”的工作要求,鄉鎮黨委政府承擔主體責任。縣鄉村振興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建立各部門共同參與的預警監測機製、聯合會商機製、信息比對機製,健全信息員隊伍,整合充實幫扶力量,保障工作經費、全力以赴做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確保不出現規模性返貧。

(二)壓實部門責任。相關行業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實防止返貧工作責任,及時配套出台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防止返貧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做好行業數據歸集、信息比對、動態監測、篩查預警,及時反饋預警信息和比對結果,督促指導基層開展信息核查,認真組織行業部門開展防止返貧集中排查,落實行業幫扶責任。定期集中研判規模性返貧風險,研究應對措施,共同推動政策舉措落地落實。

(三)嚴格評估考核。把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 作為鞏固脫貧成果後評估重要內容,納入對各村(居)委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考核範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加大監督檢查,嚴格落實比對、分析、調度、督查考核機製,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