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新牆鎮依法關閉取締粘土磚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新牆鎮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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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會、各相關部門:

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嶽陽縣依法關閉取締粘土磚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經鎮黨委政府集體研究決定,特製訂《新牆鎮依法關閉取締粘土磚廠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組織實施。

新牆鎮人民政府

2017-6-14

主題詞:關閉取締粘土磚廠 方案 通知

新牆鎮政府辦公室 2017-6-14印

(共印30份)

新牆鎮依法關閉取締粘土磚廠工作實施方案

各村(居)委會、各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產業發展政策,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有效保護耕地和推廣節能建築,切實做好我鎮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湖南省新型牆體材料推廣應用條例》等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的通知》(國辦發〔2005〕33號)(嶽縣政辦函{2017}78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本著“政府牽頭,屬地負責,嚴格執法,職能管理,科學規劃,轉型發展”的原則,在2017-8-31前全麵關停我鎮4家粘土磚廠,逾期未關停的依法強製關閉取締。

二、職責分工

鎮企業辦:牽頭負責全鎮粘土磚廠依法關閉取締工作,集中收集整理、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協調組織相關單位聯合執法和驗收,勞動站負責粘土磚廠職工的勞資糾紛的善後處理工作,嚴格開展執法行動。並會同鎮督查辦督促檢查各部門和村(居)委會工作落實情況。

鎮國土資源所:負責對全鎮粘土磚廠進行全麵摸底調查,登記造冊;對粘土磚廠擅自占地、取土,破壞耕地,以及村、組和個人向粘土磚廠非法提供用土用地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並嚴格開展執法行動。

鎮住建、規劃、環保工作站:負責對全鎮粘土磚廠排汙情況進行全麵摸底調查;對粘土磚廠非法排汙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並嚴格開展執法行動。負責參與聯合執法行動,嚴把粘土磚禁用關。

鎮林業站:負責對粘土磚廠毀林、破壞濕地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對粘土磚廠擅自破壞林木、林地、濕地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並嚴格開展執法行動。

鎮水務站:負責對粘土磚廠破壞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的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對粘土磚廠擅自破壞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並開展執法行動。

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所:負責對全鎮粘土磚廠經營證照情況開展摸底調查;對無照經營從事粘土磚生產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並嚴格開展執法行動。

鎮安監站:負責對粘土磚廠關停進行安全監督,確保安全關停,並嚴格開展執法行動。統一部署煙囪、磚窖拆除工作, 確保不出安全責任事故。

派出所:負責依法嚴厲打擊粘土磚廠涉嫌違法犯罪行為;並依法嚴厲打擊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中抗拒、阻礙執法活動的違法行為,確保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的順利開展。

鎮財政所:負責工作經費和獎勵資金的審核與撥付。

鎮綜治辦:主動與上級信訪部門對接、溝通,及時調度處置各類信訪事件,預防極端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將纏訪、鬧訪案件移送司法機關。

供電所:配合執法部門開展執法行動,對粘土磚廠進行斷電,拆除供電設施。

村、居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對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實行責任包幹,做好宣傳發動,根據安排參與執法行動;應對和處置突發群體事件;協調解決好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做好穩定工作。

鎮紀委:負責查處鎮屬各部門和村(居)委會在關閉取締粘土磚廠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鎮黨政辦:負責督查依法關閉取締粘土磚廠工作進度和責任落實情況。

三、工作措施

(一)資金獎勵。2017-8-31前主動關閉且自行拆除煙囪和磚窯的粘土磚廠,給予適當的獎勵。獎勵標準為:煙囪高度大於等於20米的,按每門磚窯6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煙囪高度不足20米(不含本數)的,按每門磚窯4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逾期煙囪和磚窯被強製拆除的,不予獎勵。

(二)引導轉型。鼓勵粘土磚廠在現址上改建為國家產業政策支持的企業。協調上級主管單位在用地、規劃、建設、稅費等方麵簡化手續,給予政策支持;鎮環保站要指導企業搞好環境評價,建好環保設施,實現達標排放。

(三)嚴格執法。逾期未自行關停或轉型的粘土磚廠,由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執法,依法予以強製關閉取締,並開展聯合執法拆除粘土磚廠的煙囪、磚窯和供電設施。

(四)安全拆除。全鎮所有粘土磚廠的煙囪和磚窯安全拆除工作,由鎮相關部門組織專業隊伍實施,費用由鎮財政統一承擔。

(五)複墾複耕。報縣國土部門將符合條件的粘土磚廠舊址優先納入複墾複耕範圍,積極向上爭取相關政策支持。

(六)禁止新開挖取土。在自行關停期間,國土所和林業站要對新開挖取土的粘土磚廠快速立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查辦。

(七)遺留問題處理。粘土磚廠的勞資糾紛、購銷合同、承包費用等遺留問題由粘土磚廠業主與承包業主自行負責處理。

(八)屬地管理。各村(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的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並組織人員開展常巡查,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巡查情況。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7-6-9至6-13)。成立專門機構,召開工作部署會,啟動宣傳工作,加強宣傳報道。各村(居)委會為主體責任單位,製定相關方案,落實包幹責任人,各村(居)委會牽頭,部門參與,做好與粘土磚廠業主和承包業主的約談和思想政治工作;在主要路口張貼宣傳標語,宣傳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法規,做好勸停工作。

(二)自行關停階段(2017-6-14至2017-8-31)。必須在2017-8-31前自行關閉,永久停止生產,粘土磚廠取締關停分三步走:(1)停止壓坯時間為6-30;(2)8-10之前停止燒窯,屆時強製息窯;(3)8-31之前自行拆除,8-31之後政府組織強製拆除。

(三)集中執法和拆除設施階段(2017-9-1至12-31)。召開領導小組會議,並上報縣直相關部門,對未自行關停的粘土磚廠予以立案,下達法律文書,由領導小組組織製定具體集中執法行動方案,與各部門聯動,對粘土磚廠依法予以取締,由相關部門組織專業隊伍拆除煙囪和磚窯。

(四)生態恢複階段(2018-1-1至5-31)。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有關村(居)委會對本轄區內關閉取締的粘土磚廠場地組織土地複墾,修複植被,進行生態恢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新牆鎮依法關閉取締粘土磚廠工作領導小組,由楊盛同誌任組長,周立雄同誌任常務副組長,張磊同誌、朱雄光同誌、彭文榮同誌任副組長,其他負責幹部和相關部門站所長、相關聯村幹部、相關村(居)委會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鎮企業辦,方來兵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和調度全鎮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

具體實施中,建立負責幹部牽頭,部門站所負責,聯村幹部和村(居)委員會支部書記配合的“四位一體”責任機製。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直至縣裏檢查驗收過關(具體責任分工見附件)。

(二)嚴格獎懲。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納入我鎮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綜合績效評估。對在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中敷衍塞責導致工作嚴重滯後的,嚴格責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新牆鎮粘土磚廠關停責任分工表

新牆鎮人民政府

2017-6-14

新牆鎮粘土磚廠關停責任分工表

名 稱 負責幹部 責任部門 鎮幹部 村幹部
前進磚廠 朱雄光 李誌宏 國土所 供電所 城建辦 廣播站 關 輝 吳方紅 羅向文 王紅霞 侯智敏 陳勝保 張小娥 許國華 新華村 全體村幹部
神龍磚廠 彭文榮 袁 明 農技站 計生辦 屈四生 張衛紅 孫國棟 劉蘭梅 馬形村 全體村幹部
雙港磚廠 周立雄 劉 衍 林業站 計生辦 徐三華 鍾小毛 蘇海輝 高橋村 全體村幹部
閩湘頁岩磚廠 張 磊 黃細波 水務站 司法所 教育組 楊 勇 殷炎佳 袁育桃 李振保 張豐耀 周大新 周望伏 趙霞紅 楊青桂 高橋村 全體村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