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湖鄉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來源:長湖鄉   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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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鄉政發〔2018〕35號

 

長湖鄉人民政府

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發〔2018〕11號)及《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嶽縣政辦函〔2018〕29號)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現就認真做好長湖鄉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經濟普查目的和意義

全麵調查本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摸清本鄉各類單位基本情況。通過普查,完善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以及部門共建共享、持續維護更新的機製,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國民經濟核算改革,推動加快構建現代統計調查體係,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科學製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經濟普查對象、範圍、內容及時間

(一)普查對象。在全鄉轄區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二)普查範圍。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內容。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四)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長湖鄉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各村、各部門要把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工作機構,落實專門工作人員,並協調組織本村、本單位係統普查工作,7月底前對此項工作做出總體部署,並按照全鄉工作部署積極穩步地推進全鄉普查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統計站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方麵的事項;財政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方麵的事項;國土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字化地理信息方麵的事項;長湖工商所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組織機構代碼方麵的事項;紀委負責查處普查工作中違法行為;其他有關部門也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三)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四)加強輿論宣傳。第四次經濟普查是全鄉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村、各部門要製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做好普查重要階段的宣傳策劃和組織,發揮新聞媒體、網站及路牌、標語、短信等戶外宣傳的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大意義和有關要求,教育和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為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五)落實工作經費。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共同負擔,財政所需製定財政預算表、根據本地普查工作任務和需要將普查經費和“兩員”補貼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六)加強督促檢查。第四次經濟普查任務大,牽涉麵廣,要求高。此次普查工作列入長湖鄉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對普查重要階段的工作進度、經費的落實及普查工作質量情況進行督查;鄉普查機構要加強對下級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確保全鄉普查工作順利完成。

附件:長湖鄉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長湖鄉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


附件

 

長湖鄉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李海鳴  鄉長

副組長: 周三波  人大主席

      胡德意  紀委書記

      吳建軍  黨委委員

成  員:徐夢琴  財政所所長

      胡旭   紀委委員

      劉小勇  國土所長

      付晨鍾  工商所所長

      曹斌   派出所長

      米雄兵  衛生院長

      李良玉  統計站長

      黃薇   統計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鄉統計,由李良玉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