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鄉政發〔2022〕17號
嶽陽縣長湖鄉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長湖鄉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門、鄉安委會相關單位:
現將《長湖鄉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對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長湖鄉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長湖鄉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09〕7號,HNPR-2009-01006)文件精神,著力解決我鄉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經鄉黨委、政府集體研究,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特製訂長湖鄉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夯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安全生產三個必須”等各項原則措施,全麵提升全民安全意識。
二、組織領導
成立長湖鄉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各村(居)委會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並相應明確安全生產協管員、信息員。
(一)鄉安委會。鄉黨委書記李海鳴任顧問,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李明任主任,分管安全生產黨委委員陳新根、副鄉長朱世敬任常務副主任,其他黨政班子領導為副主任,鄉屬各部門負責人、各村黨總支書記為成員。
(二)鄉安委會辦公室。鄉應急辦公室主任姚亮任鄉安委辦公室主任,鄉應急辦全體成員為成員。
(三)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村黨總支書記任組長,村分管安全生產副職任安全協管員,指定一名專職村幹部任安全生產信息員。
三、工作職責
(一)鄉安委會主要職責
1. 定期分析全鄉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提出安全生產的有關管理意見;
2. 監督各村、部門、企業單位貫徹執行各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製度等情況;
3. 製定全鄉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計劃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4. 統籌規劃、指導全鄉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研究、協調處理各類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5. 定期聽取各分管領導、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審核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製考核結果。
(二)鄉安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1.綜合管理指導全鄉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組織、指導、監督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承辦鄉安全生產日常工作,定期匯總安全事故情況,不定期的排查安全隱患,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工作的措施意見;綜合管理全鄉安全生產統計、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協助上級政府和部門開展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檢查落實安全生產及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對工作人員安全培訓、安全谘詢等工作。
3.負責全鄉安全生產方麵的宣傳教育;依法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培訓工作。
(三)鄉安委會成員單位職責
1.應急辦。負責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經營門店,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工礦商貿行業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監管工作。
2.新牆交警二中隊。負責統一管理全鄉的道路交通、客貨運車輛的安全監督管理。
3.派出所。負責全鄉娛樂場所(KTV、洗浴中心)、燃油管道、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安全監督工作,負責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打擊處理工作。
4.鄉衛生院。負責藥店、醫院、診所等衛生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林業站。負責森林防火、植樹造林等安全工作。
6.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各堤垸水利設施、山塘水庫、農機、農具、畜牧防治等安全工作。
7.公共文化中心。負責全鄉範圍內網吧、宗教場所、聚眾場所、電影院、廣播站等文化場所的安全工作;
8.自然資源與環境辦。負責全鄉的城鎮建築安全、燃氣安全等工作,負責危房危牆安全隱患整治,負責燃氣打非工作,農貿市場、垃圾清運安全工作。
9.市場所。負責鍋爐、電梯等特種設備以及其他重要設施安全工作,負責危險品倉庫、集貿市場安全工作,負責鄉域範圍內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打擊處理工作;負責全鄉的賓館、飯店、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0.自然資源所。負責全鄉各礦山安全生產和地質災害監管工作,負責礦山打非工作。
11.供電所。負責電力設施和用電安全。
12.社會事務辦公室(民政所)。負責敬老院安保工作。
13.中心學校。負責校園、校車安全工作。
14.黨政辦。負責機關、食堂安全。
15.鄉道路管理辦公室。負責道路、橋梁、水上交通安全。
16.消防應急隊。負責全鄉KTV、酒店、居民樓等的消防安全。
(四)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村域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村域範圍內隱患排查工作,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製止、第一時間報告;並積極創造條件,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努力提高村民安全意識。
2.成立森林防火巡邏隊、撲火隊。
3.落實山塘、水庫水壩的責任製,加強道路橋梁、山塘水壩、水庫的巡查。
4.及時向鄉安委會辦公室報送安全隱患排查情況。
(五)生產經營單位職責
1.企業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改善勞動條件,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企業的生產安全,由企業負責。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300人以上企業必須指定一名副廠長抓安全工作,並設立安全生產監管員。
3.企業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儲運,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安全生產標準。
4.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雖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但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企業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5.企業必須向職工發放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業應當進行定期的健康檢查;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6.企業法定代表人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事故的能力;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7.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職工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8.企業必須製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事故防範措施,並組織落實。企業發生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國家有關事故報告的規定,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9.要將校園安全擺在更重要的位置,每半年至少開展2次學校及周邊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及學校安全工作專項治理。
四、工作要求和責任追究
1.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要求。鄉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副職每2個月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至少1次。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任務較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帶隊檢查安全生產每月至少1次,副職每月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至少2次。
2.各村、部門、企業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落實縣委、縣政府及鄉黨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製訂安全事故防範辦法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各村、部門、企業單位要製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檢查或自查。安全生產檢查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對檢查或自查中發現問題和事故隱患的,及時進行整改。
4.安全生產監管員要切實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搞好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各監管部門檢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點、有記錄、有總結、有措施、有跟蹤。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反饋,對重大事故隱患要督促嚴格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要求進行整改,同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交辦,並指定專人跟蹤督促整改到位。
6.鄉政府將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年終考評,實行“一票否決”製,並定期對各村、部門、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抽查,在檢查中如果發現有關單位、人員對安全檢查、隱患整改不到位的,除責令整改到位外,並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