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鎮發﹝2013﹞22號
關於加強黃沙街鎮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的
實 施 意 見
為加強黃沙街鎮公務員隊伍的常管理,保證平時考核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考核工作質量,根據《關於加強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的意見》(嶽縣辦發[2012]3號)文件的要求,現就加強黃沙街鎮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平時考核的目的
通過平時考核,及時了解、掌握公務員的平時工作計劃、工作進展、思想狀況、常出勤,為-度考核積累資料和提供依據,確保-度考核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準確地評價其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推動工作落實,促進履職能力提升,建立完善機製。
二、平時考核的內容
公務員平時考核,以黃沙街鎮當-承擔的-度工作任務及各崗位個人的-度工作目標為依據,按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麵,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並把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作為考核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德:主要包括政治品德(政治態度、政治紀律)、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情況。
能:主要包括理論學習和認識能力、依法行政與專業知識能力、調查與研究能力、決策與駕馭能力、組織與協調能力、語言與文字表達能力,以及計算機操作等基本技能情況。
勤:主要包括出勤情況及工作態度、工作紀律、工作作風、工作效率。
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數量多少、質量高低、影響大小、創新程度)。
廉:主要包括廉潔自律情況(組織人事紀律、財經紀律、廉潔從政紀律)。
三、平時考核的原則和方法
平時考核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切忌繁瑣和形式主義。
(一)平時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1、確定-度工作任務。根據單位-度工作任務,結合崗位職責,製定個人-度工作計劃,經主管領導核準後,報黨政辦備案。
2、個人記實。由主管領導負責,按一級考核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在個人記實的基礎上由主管領導考查。個人記實是指被考核人按照規定的考核時間和考核內容,及時進行工作情況記載。具體做法是被考核人根據工作情況,按時將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及時記在《考核記實手冊》上,每季度進行工作小結後交主管領導進行考查。
3、領導評鑒。領導考查是指主管領導對被考核人的個人記實情況,定期檢查、審核,並簽署評鑒意見。領導考查既要肯定成績予以鼓勵,又要指出不足及時幫助;對於被考核人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要求履行職位職責或未完成工作任務的,主管領導應責成其采取措施、限期改正,領導考查評鑒意見要直接記入《考核記實手冊》內。每季度進行一次評鑒,初定考核等次,報考核小組審定。
4、公示考核結果。個人季度考核結果應及時公示,並反饋給被考核人。各辦填寫《平時考核備案登記表》(附件)交鎮辦公室備案。
5、考核結果匯總。鎮辦公室建立公務員個人平時考核工作檔案,將個人記實資料、季度考核情況,按季度及時整理歸檔,以備-終分析評估之用。
四、平時考核結果使用
(一)將平時考核與-度考核相結合
在四個季度考核後,公務員對個人全-工作情況可依據四個季度的小結作出總結。單位考核小組對個人的-度考核,應在綜合其四個季度考核情況的基礎上進行評估,通過比較確定等次。
-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其平時考核至少有一次“優”等次。平時考核被確定“差”等次兩次的,-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二)將平時考核結果作為公務員獎懲和調整使用的重要依據。通過加強公務員平時考核,掌握各崗位工作運行和任務落實情況,根據公務員適應本職崗位的能力和平時考核結果,調整人員崗位,力求形成公務員能力與崗位要求相匹配的良性狀態。對平時考核結果為優秀的,以精神獎勵為主,也可以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物質獎勵。對平時考核結果較差的,應及時進行誡勉談話,離崗培訓。
附件:平時考核備案登記表
20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