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沙街鎮機關財務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堵塞漏洞,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財務管理規定製定本製度。
第一條:鎮黨委政府機關及內設機構統稱機關,嚴格按本財務管理製度執行,鎮內設機構包括:黨政辦公室、黨建辦、督查室、人大、政協、紀委、婦聯、工會、團委、武裝部、經管站、安監站、綜治辦、扶貧辦、財政所、民政所、文化站、城建與環保站。
第二條:機關財務核算按《黃沙街鎮部門會計統管實施細則》的要求實行會計統管,設立單位報賬員一名,並實行國庫集中支付,開設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
第三條:機關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在取得收入後的兩天之內解繳入國庫,由財政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四條:加強機關票證管理。所有票證由財政所統一管理、專人保管,並建立票證台賬,完善領、用、存登記製度。
第五條:所有機關報銷支出條據必須按規定審批程序,實行分級審批:
第六條:所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三性(即完整性、真實性、合理性)、四有(有合法票證、有領導審批、有具體用途、有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對不具備以上規定的報賬憑證,財政所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第七條:內設部門工作經費實行包幹限額,具體數額可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工作量等因素由黨政辦公會議確定,工作經費可用於辦公用品、辦公電話、工作誤餐、專項接待、交通等,內設部門不得再在機關報銷其它支出。
第八條:機關采購大宗辦公用品實行事前申報製度。先由辦公室填寫機關用品采購申報單,經機關主管領導、鎮長審批同意後,交由鎮采購辦統一采購,辦公室統一保管,建立登記台賬,實行使用登記,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九條: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嚴格執行公務消費貨幣化製度。
第十條:機關禁止購買和發放香煙,禁止購買煙花爆竹。
第十一條:加強食堂管理,食堂支出實報實銷,具體的管理辦法由機 關另行製訂。
第十二條:本製度自公布之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