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殘疾人康複管理服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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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工作需要,市殘疾人聯合會擬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在全市範圍內行政事業單位選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與人數

市殘疾人康複管理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康複管理人員1名。

二、選聘範圍

嶽陽市範圍內實施公務員法管理(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行政編製(副科級及以下職務)自願轉為事業編製的在編在崗人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管理八級及以下)。

三、選聘人員條件

(一)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2.品行端正,事業心和責任心強,熱愛殘疾人事業;

3.適合男性,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

5.具備選聘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以下條件之一:①所學專業為醫學、康複治療學、康複治療技術、運動與康複相關專業全日製本科及以上學曆;②具有兩年及以上醫療衛生、康複管理或康複輔助器具適配相關工作經驗;③具有醫師資格證;④具有初級及以上康複治療師資格證;⑤具有初級及以上輔助器具工程師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聘: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幹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經公開選聘進入市殘疾人康複管理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須在所選聘單位工作滿五年。

2.年齡、學曆和工作經曆均計算到2017531

四、選聘工作程序

(一)推薦、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6月1日至6月15日8:00—17:30(周六、周日不接受報名),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地點:市殘聯教就科(嶽陽市經開區白石嶺南路158號5樓,聯係電話:0730-8708358)。

報名時,報考者須遞交簽署好工作單位推薦意見的《嶽陽市殘疾人康複管理服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一式二份,提供本人學曆學位證書、身份證、資格證書原件(僅作查看)及複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其它相關證明材料(需加蓋本單位公章)。所有材料及複印件請使用A4紙,報名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存底稿。

(二)資格審查。市殘聯嚴格按照選聘幹部基本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獲準參加筆試的報考人數與選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的比例方能開考,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於筆試前到殘疾人聯合會領取《準考證》;達不到3:1的,取消選聘計劃。考試采取筆試與麵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試時間等事宜另行通知。

1.筆試。係命題考試,閉卷考試,采用百分製計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理論素養、公共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和文字表達能力等。

2.麵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2的比例確定2名人員進入麵試,采用百分製計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適應工作崗位要求的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麵試采取問答的方式,成績現場公布。麵試全程錄音錄像,並保存至選聘工作結束。

(四)考察、體檢。根據筆試成績60%和麵試成績40%計算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取1名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如再相同,以學曆層次較高者優先,如再相同,以參加工作時間較長者優先。主要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況,同時查閱核實本人檔案。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負責。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以複檢結果為準,每位考生複檢隻進行一次。體檢或考察中,如出現不合格人員或報考人員自願放棄,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和考察最多各遞補一次)。若出現等額麵試的情況,則取消選聘計劃。體檢、考察時間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另行通知。

(五)討論決定。市殘聯根據參考對象的考試和考察、體檢情況,確定1名擬調入人員。

(六)公示與調入。擬選聘人員名單在嶽陽紅星網相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調入的人員,正式確定為公開選聘對象。擬選聘人員分配到市殘疾人康複管理服務中心跟班試用3個月,試用合格後報市委組織部辦理調入手續。如有跟班試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公示和試用環節出現不合格的情況,不實行遞補。

報考人員報名至選聘結束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若因通訊不暢造成信息傳遞不到,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正式調入人員,其住房、家屬工作均按市委辦、市政府辦[20O3]119號文件第二條中關於“用人單位不負責安排擬調人員配偶的工作,不負責安排個人住房”的規定執行。

、紀律要求

出現以下情況的均視為違反選聘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聘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

2.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的;

3.放棄麵試,但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放棄麵試申請書的;

4.無故不參加體檢的;

5.放棄選聘資格但未提交申請的。

本公告由嶽陽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本方案在實施過程中,若有新規定,另行通知。

 

附件:嶽陽市殘疾人康複管理服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嶽陽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7年5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