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5-05-15
嶽陽縣2024年省重點民生實事項目殘疾兒童康複救助實施方案
來源:縣殘聯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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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順利完成2024年“省重點民生實事項目——殘疾兒童康複救助”任務,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複救助製度實施意見》(湘政發〔2018〕23號)、《嶽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複救助製度的通知》(嶽政發〔2019〕4號)、《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複救助製度的通知》(嶽縣政發〔2019〕1號)和市殘聯《2024年嶽陽市實施省重點民生實事殘疾兒童康複救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為全縣267名有康複需求和適應指征的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提供不低於7個月的機構康複訓練服務。

  二、申請條件

  1.優先救助0-6歲殘疾兒童。在此基礎上,根據實際康複需求,視情況對7-12歲殘疾兒童予以適當救助。

  2.具有本縣戶籍或有效居住證,受助對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殘疾評定指定醫院、三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有康複適應指征,並經定點康複機構評估有康複潛力,通過康複服務可以達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3.受助對象監護人有康複意願,預期合理。

  三、組織領導

  成立嶽陽縣殘聯實施2024年省重點民生實事項目殘疾兒童康複救助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理事長劉其波任組長,黨組成員吳雪兵任副組長,各鄉鎮殘聯理事長、縣殘聯康複股萬曉輝等同誌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康複股,負責組織開展省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具體工作,由萬曉輝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時間安排

  根據省、市殘聯工作安排,1月—2月為安排部署階段, 3月—12月為實施階段,11月中旬,縣殘聯實施2024年省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機構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

  五、救助標準

  根據國務院、省、市、有關殘疾兒童康複救助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實施康複救助,對0-6歲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康複提供聽覺言語功能訓練,運動、認知、溝通及適應性訓練,康複訓練救助時間不超過10個月,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500元。經審批同意,在定點機構做康複訓練的7-12歲殘疾兒童康訓練救助時間不超過8個月,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

  六、結算方式

  (一)嶽陽縣戶籍或持有嶽陽縣有效居住證的殘疾兒童在嶽陽市定點康複機構或在省本級定點康複機構接受康複訓練發生的費用,經縣殘聯組織審核後,由縣殘聯與定點康複機構在救助標準限額內直接結算。

  (二)康複訓練和支持性康複服務救助費用按救助對象在定點康複訓練機構內實際接受康複訓練和支持性服務救助月數進行核算,費用按支付協議條款進行撥付。

  (三)嶽陽縣戶籍在其他市州或在省外跨域定點康複機構訓練的殘疾兒童,由監護人先行墊付康複費用,持原始正規收款憑證、接受訓練子項目明細、康複訓練機構所屬殘聯出具未享受當地殘疾兒童救助補貼證明到縣殘聯按本縣救助標準予以結算。

  七、訓練方式

  (一)訓練服務內容

  聽力、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康複訓練按照《規範通知》《管理指南》《服務指南》實施,視力殘疾兒童康複訓練按照《湖南省殘疾兒童康複救助製度操作辦法》及中國殘聯康複協會頒布的《視力殘疾康複服務規範》實施,做到流程到位、內容訓全、時間訓夠、質量訓實。視力殘疾兒童康複訓練要求為:每周單訓不少於2次,每次訓練時間不少於45分鍾。

  (二)訓練服務要求

  1.原則上參照《服務指南》落實有關要求。

  2.關於聽力殘疾兒童康複。

  聽力殘疾兒童康複救助定點服務機構應建立康複訓練和支持性服務檔案,並保存所有聽力殘疾兒童教學、家長指導記錄及家長反饋記錄,如教學指導文字截屏、視頻、照片等。

  3.關於智力和孤獨症殘疾兒童康複。

  根據教學的實際情況,在康複訓練的服務時長上,兒童基本康複訓練指導每周不少於5次,每次應不少於1小時。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兒童個別化指導、家庭親子課程指導、居家康複技巧培訓、社區適應性訓練、家庭支持性服務等。智力和孤獨症殘疾兒童康複救助定點服務機構應建立康複訓練和支持性服務檔案,確保每次課程均有詳細的教案、課程照片、學生聽課打卡記錄,並保存所有教學、家長指導記錄及家長反饋記錄,如教學指導文字截屏、視頻、照片等。

  4.關於腦癱兒童康複。

  按照要求建立腦癱兒童康複訓練檔案,完整填寫檔案內容,並製定康複訓練計劃;根據康複計劃,選擇安全可行的訓練方法,為患兒每天提供4個不同內容的康複小視頻供家長和孩子進行學習或家庭康複指導,每周提供不少於5天;以上康複訓練進行考勤打卡,訓練結束後需要家長簽字確認。使用微信群、釘釘、千聊等平台組織家長進行線上培訓,每周不少於3次,支持家長回看學習,並有培訓計劃等資料;每天對健康患兒情況進行回訪登記,為訓練做好準備工作。

  八、質量要求

  1.人均康複訓練時間≥7個月。

  2.殘疾兒童康複訓練總有效率≥85%。

  3.家長/親友培訓率≥98%。

  4.參加有組織的兒童集體娛樂活動等社會適應活動≥2次。

  5.家長滿意度≥80%。

  九、績效評價

  成立嶽陽縣殘聯殘疾兒童康複救助定點機構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理事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康複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加強對績效評價工作的統一組織領,對在訓兒童的機構實行績效評價,考核方式主要通過看現場、查資料、聽介紹等方式結合進行,不定期的進行抽查評價並量化打分。根據每次打分情況進行綜合,測評出機構年度考核檔次。其中,綜合得分90分(含)以上為優秀等次;綜合得分90分以下,80分以上的為良好;綜合得分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為合格等次;綜合得分7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