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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24—01007 |
嶽縣政辦發〔2024〕12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縣各相關單位:
《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編製目的
1.2編製依據
1.3適用範圍
1.4預案體係
1.5工作原則
2.應急組織體係及職責
2.1縣重汙染天氣應急組織機製
2.2應急工作組
2.3重汙染天氣應對專家組
3.應急準備
3.1修訂應急減排項目清單
3.2夯實應急減排措施
3.3指導企業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4.監測與預警
4.1監測與預報
4.2預警分級
4.2.1預警級別
4.2.2預警
4.3預警會商
4.4預警發布
4.5預警變更
4.6預警解除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及啟動
5.2Ⅲ級響應措施
5.3Ⅱ級響應措施
5.4Ⅰ級響應措施
5.5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6.區域應急聯動
7.總結評估
8.應急保障
8.1人力資源保障
8.2資金物資保障
8.3科技保障
8.4通信與交通保障
8.5責任與獎懲
9.預案管理
9.1預案宣傳
9.2預案培訓
9.3預案管理
9.4預案實施
10.附則
10.1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組織架構圖
10.2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對流程圖
10.3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臨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表
1.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重汙染天氣應對機製,落實《湖南省大氣汙染防治“守護藍天”攻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建立健全重汙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製,提高有效應對空氣重汙染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汙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製定本預案。
1.2編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關於印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環發〔2010〕113號)、《關於進一步優化重汙染天氣應對機製的指導意見》(環大氣〔2024〕6號)、《關於印發〈城市大氣重汙染應急預案編製指南〉的函》(環辦函〔2013〕504號)、《關於印送〈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關於印送〈關於推進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關於印發〈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製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關於印發〈深入打好重汙染天氣消除、臭氧汙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2〕68號)、《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防治城市揚塵汙染技術規範》(HJ/T393-2007)、《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4〕119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湖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8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3〕53號)、《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嶽政辦發〔2020〕24號)、《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修改〈嶽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部分條款的通知》(嶽政辦發〔2023〕18號)。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重汙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重汙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分級劃分標準,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即空氣質量達到五級(重度汙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氣汙染。因沙塵造成的重汙染天氣,參照沙塵天氣相關要求執行,不納入本預案範疇。
1.4預案體係
本預案是縣級專項應急預案,是嶽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
本預案與嶽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銜接,是嶽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下級預案,指導我縣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和區域應急聯動工作。
我縣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以下簡稱應急減排清單)是本預案重要的組成部分。
本預案的下級預案包括相關部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企事業單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以下簡稱“一廠一策”實施方案)等。
本預案與其下級預案共同組成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體係。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作為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出發點,強化節能減排措施,切實預防重汙染天氣的發生,引導人民群眾采取應急防護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汙染天氣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影響。
(2)科學預警,分級管控。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監控體係,加強分析研判,實行定期會商,科學預警。積極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動態更新應急減排清單,根據不同預警等級,采取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有效降低汙染影響程度。
(3)屬地管理,統一領導。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全縣統一的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係統,明確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職責分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的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
(4)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製,協同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加強信息公開,及時準確發布空氣質量監測和預警相關信息,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參與意識,共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2.應急組織體係及職責
2.1縣重汙染天氣應急組織機製
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指揮、組織協調全縣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發布預警時,成立縣重汙染天氣應急臨時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屬階段性工作機製,解除預警時自行解散,不列入縣級議事協調機構名錄)。
縣指揮部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兼任,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局長兼任。縣指揮部成員由我縣生態環境保護部門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各成員單位在職責範圍內履行重汙染天氣應對有關責任。根據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需要,可增加有關單位負責人為縣指揮部成員。(職責分工詳見10.3)
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承擔重汙染天氣應急日常工作,負責貫徹執行縣人民政府和縣指揮部的工作部署;協調推進重汙染天氣防範及應對工作;會同縣氣象局組織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會商、應對研判;負責預警信息的發布與解除;指導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組織修訂縣級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組織對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及信息上報;組織開展重汙染天氣應急演練、培訓、宣傳等工作;指導有關企業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完成縣人民政府和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應急工作組
縣指揮部下設汙染控製組、健康防護組、宣傳報道組等3個應急工作組。
汙染控製組:由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牽頭,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參加。根據應急響應等級,落實相應的強製性減排措施和建議性減排措施,指導有關部門適時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指導有關的企事業單位適時啟動“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健康防護組:由縣衛健局牽頭,縣教體局、縣文旅廣電局等部門參加。根據應急響應等級,組織有關單位落實相應的健康防護措施。
宣傳報道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審核,縣文旅廣電局、縣衛健局、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縣城管局、縣融媒體中心等部門參加。根據應急響應等級,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宣傳提醒和輿情引導工作。
2.3重汙染天氣應對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
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所聘請的大氣汙染防治、氣象、環境監測、衛生防護等領域的專家組成。參與重汙染天氣預報、預警、響應及總結評估,形成專家會商結果,為重汙染天氣應對提供技術支撐與對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準備
3.1修訂應急減排項目清單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按照重汙染天氣減排比例要求,定期修訂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清單包括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排放源的基本信息和相應預警級別下的減排措施,原則上所有涉氣企業均應納入應急減排清單。每年9月底前,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完成年度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持續推進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將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核,經市生態環境局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後,向社會公開。
3.2夯實應急減排措施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組織專家組對本縣應急減排清單、減排措施和應急減排比例進行預審,核算減排基數,主要包括基礎排放量和應急減排基數,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核。通過實施多汙染物協同減排,在強製性減排措施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應急減排比例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期間,應當分別達到10%、20%和30%以上。
3.3指導企業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督促企業將應急減排措施納入排汙許可證管理,會同相關部門指導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工業企業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汙環節及汙染物排放情況(含重型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並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停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係方式等。企業應當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公示牌,設置在廠區入口等醒目位置。對於生產工序簡單或重汙染預警期間實施全廠、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隻製定“公示牌”。
4.監測與預警
4.1監測與預報
依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有關規範,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縣氣象局聯合開展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整合環境空氣和氣象監測資源,構建不同預警級別下分級預報會商機製,建立空氣質量預報平台,每日對空氣質量進行預測,對未來7天(168小時)的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進行預測預報;預測出現重汙染天氣或監測AQI小時均值>200時,增加會商頻次,必要時,組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專家組有關人員參加會商;重汙染天氣過程期間,及時提出發布、調整、解除預警建議,為預警、響應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4.2預警分級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結合我縣實際,按照環境質量預測結果、空氣汙染程度、重汙染天氣持續時間和影響範圍,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AQI)為預警分級指標,將重汙染天氣預警級別分為Ⅲ級、Ⅱ級、Ⅰ級,分別用黃色、橙色、紅色標示。其中,紅色預警為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橙色預警為較大突發事件預警,黃色預警為一般突發事件預警。
4.2.1預警級別
黃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當預測未來24小時將出現PM10均值濃度>150μg/m3、PM2.5均值濃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時滑動平均濃度>160μg/m3,且尚未達到黃色預警條件時,應加強公眾健康防護信息提示,結合實際情況加強預防。
當預測可能出現上述汙染天氣條件時,應當按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當監測AQI>150,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汙染情況盡早啟動或調整相應級別的預警。
4.2.2預警
當監測空氣質量已經達到重度汙染,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汙染情況盡早啟動或調整相應級別的預警。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接到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區域預報中心預警提示信息時,應及時依據預警提示信息和我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汙染情況及時啟動相應級別或更高級別的應急預警發布程序。
4.3預警會商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工作。預測未來可能出現重汙染天氣時,應當及時發起會商。未發布預警信息,重汙染天氣已經出現時應實時組織會商。當預測出現符合重汙染天氣預警條件的天氣時,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預警建議。預警響應期間應增加會商頻次,必要時召集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專家組參與會商。
4.4預警發布
當轄區內大氣重汙染達到相應預警啟動條件時,由縣指揮部指揮長批準或授權副指揮長批準後發布預警。預警發布後,由縣指揮部辦公室通過電子公文、傳真、郵件等方式向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布預警信息,向大氣汙染防治責任人發布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同時,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媒介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必要時,由通信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向社會公眾發送重汙染天氣預警短信。
縣指揮部辦公室原則上應提前24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或按要求及時啟動預警。預警信息須明確預警級別、啟動時間、應急響應區域範圍、響應級別和響應措施等內容。
4.5預警變更
在預警有效期內,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縣氣象局要加強研判和跟蹤分析,如有分析結論證明可以提前提升或降低預警級別的,向縣指揮部報告並提出預警變更的建議。
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汙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按一次重汙染過程計算,按高級別啟動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盡早升級管控措施。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降低預警級別。
4.6預警解除
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指數將降至或已降至黃色預警條件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縣氣象局提出解除預警建議,報縣指揮部批準後發布。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及啟動
與預警等級相對應,實行三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預警發布後,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迅速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落實應急值守製度,做好應急人員、車輛、設備、物資的調度,並采取相應措施。
5.2Ⅲ級響應措施
根據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采取減排措施,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汙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從嚴查處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焚燒、露天燒烤、餐飲油煙無組織排放等違規行為。
(1)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
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實施對應預警級別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減少汙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督導落實以下措施:
①工業源減排措施。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減排清單,精準實施黃色預警級別下的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措施。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應按照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明確具體的停限產生產裝置、工藝環節和各類關鍵性指標,做到企業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工業企業減排措施應以停止排放汙染物的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汙環節(設備)為主。對不可臨時中斷,通過采取提高治汙效率、限製生產負荷等措施減排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應當依法安裝廢氣自動監控設施和分布式控製係統,並能夠提供一年以上的數據記錄,同時,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季節特點指導企業預先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能夠落實減排措施。避免對非涉氣工序、生產設施采取停限產措施,確保應急管控措施精準到位,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②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本地重汙染天氣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對應預警級別下的減排措施。施工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渣土運輸等,礦山、砂石料廠、石材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等保潔頻次。
③移動源減排措施。執行本地重汙染天氣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黃色預警級別下的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運輸車輛停止上路行駛。涉大宗物料運輸單位(日載貨車輛進出20輛次及以上)應製定詳細交通運輸源頭管控方案,並配備有關硬件監管設施。移動源減排除明確停駛方案外,還應嚴格執行源頭管控有關要求,包括加強油品儲運銷環節監管和加油加氣站油氣回收係統的使用情況排查、開展油品檢測、抽查機動車銷售企業環保達標情況,以及加強柴油貨車路檢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戶檢查的頻次和力度等。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頻次,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④其他減排措施。嚴格禁止農作物秸稈及雜物露天焚燒,重汙染應急期間增加巡查頻次;加大餐飲油煙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監管力度,禁止露天燒烤和燃放煙花爆竹。
(2)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汙染物的單位自覺采取措施,減少汙染物排放。具體措施包括:
①倡導企事業單位節約用電,減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設施溫度較平日調低2-4攝氏度;減少電腦、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待機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廣使用節能照明燈具,盡可能減少照明數量和時間。
②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③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④倡導未納入應急管控的大氣汙染物排放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控製汙染工序生產,主動減排,可在達標排放基礎上提高汙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汙染工序的生產時間,進一步減少汙染物排放。
(3)健康防護措施
①提醒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係統、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②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佩戴合適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合適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③建議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戶外活動,戶外集體活動可改為室內活動。
④醫療機構應積極開展大氣汙染對人體健康危害的科普宣傳,增設呼吸類等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必要時延長工作時間,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⑤縣指揮部辦公室協調縣宣傳部門通過政府網站、廣播、電視、報紙、新媒體等新聞媒介宣傳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和公眾健康防護知識,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客觀評價並積極參與到應對工作中。
5.3Ⅱ級響應措施
在落實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縣指揮部辦公室督促指導重汙染天氣預警範圍內的相關鄉鎮(街道)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
(2)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縣氣象局加強重汙染天氣下環境空氣質量的監測預警會商,做好監測預警工作。
(3)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評估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效果,及時補充完善應對措施。
(4)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
①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應按照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要求實施橙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嚴格執行綠色節能調度。
②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要求實施橙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主城區內應采取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限製通行的措施;礦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③施工工地按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要求實施橙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5)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①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公共交通運輸運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幹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
②在科學研判且條件適宜的情況下,采用人工影響局部天氣措施,改善大氣環境。
(6)健康防護措施
①停止舉辦露天比賽等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旅遊景區、度假區等旅遊場所戶外旅遊活動采取縮短開放時間、遊客限流、參觀人員有序疏導等措施。
②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延期舉行體育考試和運動會等戶外活動。
③加強縣屬醫院呼吸及心血管門、急診就診情況監測,包括就診人數、就診疾病種類、搶救、住院、死亡等情況。
5.4Ⅰ級響應措施
在落實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縣指揮部各相關成員單位督促指導重汙染天氣預警範圍內的相關企事業單位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
(2)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縣氣象局增加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頻次,必要時組織專家組參與會商,做好監測預警工作。
(3)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評估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效果,及時補充完善應對措施。
(4)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
①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應按照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要求實施紅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②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照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要求實施紅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重點區域對過境柴油貨車實行繞行疏導,200總噸以下的幹散貨船、單殼化學品船、600噸載重以上的單殼油船實行停駛;經縣指揮部批準後,可采取限製部分機動車、船行駛及更加嚴格的管控措施。
③施工工地按照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要求實施紅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5)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製。每日對城市道路機械清掃、灑水、衝洗不少於4次,落實路麵全天保濕措施。
(6)健康防護措施
①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課。
②停止舉辦戶外大型活動。
③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停止或減少室外作業,並加強防護。
④根據空氣質量監測中主要汙染物種類,針對性開展主要汙染物健康危害的監測,包括人體內暴露水平以及生物效應指標等。
5.5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應急響應期間,根據預警級別調整,及時提升或降低應急響應的級別,提高應急響應的針對性。
當預警解除信息發布後,應急響應自動終止。
6.區域應急聯動
加強與周邊縣(市、區)的協作,共同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強化與周邊縣(市、區)的溝通協調,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區域重汙染天氣預報預警的準確度,積極參與區域聯合預警會商;收到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或區域預報中心的區域聯動預警提示信息後,及時開展區域應急聯動,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共同降低重汙染天氣的影響。
重大活動期間,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要求,采取相應應急響應措施。
7.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後需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進行總結、評估。預警解除後5個工作日內,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組織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對重汙染天氣應對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並以書麵形式報送市生環委辦。總結評估報告應包括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發現的問題、汙染物應急減排比例等,並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等。
8.應急保障
8.1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重汙染天氣應急隊伍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明確專門人員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提高應對重汙染天氣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管能力,確保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能迅速參與並完成各項應急響應工作。縣生態環境、氣象等部門要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應急監測預報和綜合分析人才。
8.2資金物資保障
縣財政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落實重汙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指揮係統建設、運行和應急響應工作經費,為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提供財力保障。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物資。
8.3科技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要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縣生態環境、氣象等部門要加強合作,建立完善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體係,充分利用現有監測手段做好重汙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製,提高監測預報的準確度。
8.4通信與交通保障
縣通信管理部門負責建立通信保障體係,確保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的通信聯絡暢通,必要時,督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向公眾發送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
縣交通運輸局要健全公路、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係,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
縣公安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的車輛優先通行。
8.5責任與獎懲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負責對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和相關企事業單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製(修)訂、應急體係建設、應急措施的組織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履行空氣重汙染應急主體責任,細化分解任務,嚴格組織實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對在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措施妥當、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提請縣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影響我縣重汙染天氣相關目標完成的單位及個人,根據有關規定提請縣人民政府追究相應責任。
對於未按要求執行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排汙單位,有關單位依法實施處罰。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追究法律責任。績效分級為非最低等級的工業企業,在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予以降級處理。
9.預案管理
9.1預案宣傳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各相關部門應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及信息網絡,加強預案以及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和應急響應措施的宣傳,密切關注輿論,及時積極正麵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為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類媒體要廣泛宣傳重汙染天氣應對的安全、健康知識,提高公眾預防、自救能力。
9.2預案培訓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製度,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製定培訓計劃。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應圍繞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開展培訓,確保應急時監督執法到位。相關企事業單位應圍繞各自所需落實的應急措施開展技術培訓,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麵落實。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要定期組織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演練,提高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9.3預案管理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負責本預案的編製、解釋和日常管理,根據國家、省、市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部署和本預案實施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報縣人民政府印發。鼓勵企業通過設備更新、技術改造、治理升級等措施,提高績效等級,促進行業治理水平整體提升;對需申請排汙許可證的企業,將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要求納入排汙許可證重點時段管理,並加強執法監督。
本預案和應急減排清單應當向社會公開,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監督。縣直相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有關要求,製定本部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根據本預案修訂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9.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修訂版)〉的通知》(嶽縣政辦發〔2020〕13號)同時廢止。
10.附則
10.1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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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對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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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臨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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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單位 |
職責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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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宣傳部 |
①負責組織協調主要新聞媒體做好本預案和全縣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宣傳報道; ②負責組織協調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組織指導新聞報道工作; ③配合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宣傳教育活動,做好社會動員,普及科學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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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網信辦 |
負責指導重汙染天氣涉縣域網絡輿情的監測預警處置和引導評論等工作,依法處置網上負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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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發改局 |
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能源調度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電力保供等能源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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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體局 |
①負責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減少或停止戶外教學活動、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應急措施,並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②督促全縣中小學校落實教育部《中小學生環境教育專題教育大綱》,將大氣汙染防治和重汙染天氣應對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指導全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大氣汙染健康防護知識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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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科技局 |
負責配合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宣傳教育活動,做好社會動員,普及科學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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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工信局 |
①負責配合市生態環境分局嶽陽縣分局製定並更新工業企業應急減排項目清單; ②協助指導督促重點排汙企業編製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並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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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公安局 |
①負責依法製(修)訂和組織實施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臨時限行、禁行應急保障措施; ②負責聯合市生態環境分局嶽陽縣分局組織開展機動車大氣汙染的監督檢查; ③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渣土車、砂石車等車輛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檢查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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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管局 |
負責指導督促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落實渣土砂石、建築材料運輸揚塵控製措施、城市道路揚塵控製措施;指導督促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園林、綠化場地施工及作業車輛落實揚塵汙染控製措施,禁止違規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垃圾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管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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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 |
負責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為做好重汙染天氣防範和應對工作提供財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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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然資源局 |
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土地平整、露天礦山開采施工及作業車輛(非道路移動施工機械、重型運輸車輛等)落實揚塵汙染控製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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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態環境局 嶽陽縣分局 |
①承擔縣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統籌協調; ②監督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控協作工作; ③牽頭製(修)訂全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指導督促各相關單位編製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並牽頭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④負責全縣環境空氣質量的監測與評估,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係,會同氣象部門及專家組加強空氣質量預警會商和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向縣人民政府報送預警建議,並根據縣指揮部的指令發布預警信息;牽頭製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分級會商實施方案; ⑤牽頭製定並定期更新大氣汙染源清單,會同有關部門製定並定期更新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對納入保障類項目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項目進行審核; ⑥指導監督相關企業編製並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即:“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落實汙染物減排措施,並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⑦組織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宣傳教育活動,做好社會動員,普及科學常識; ⑧收集分析各部門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⑨聯合公安、交通部門開展機動車大氣汙染的監督檢查; ⑩配合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⑪負責重汙染天氣專家組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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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建局 |
①負責製定並定期更新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及作業車輛落實揚塵汙染控製措施; ②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製定並定期更新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並對納入保障類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的房屋建築施工、市政基礎設施施工項目進行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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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交通運輸局 |
①負責編製本部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並組織實施; ②負責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公路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和施工機械、車輛環境汙染防治,並督促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各項管控措施; ③組織實施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公共交通運力保障措施,引導公眾選擇綠色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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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水利局 |
①負責指導督促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水利工程場地施工及作業車輛落實揚塵汙染控製措施; ②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製定並定期更新水利工程施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對納入保障類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的水利建設項目進行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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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
①負責指導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 ②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秸稈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③負責指導農村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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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商務糧食局 |
負責加強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成品油流通市場的監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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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局 |
①在職責範圍內推動環境與健康工作,負責指導督促醫療衛生機構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診療措施,並抓好落實; ②組織開展重汙染天氣公眾健康和疾病預防相關信息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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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管理局 |
①負責根據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指導相關企業做好臨時停產、限產(降低生產負荷)時的安全生產工作; ②督促相關部門單位防範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大氣汙染事件發生; ③指導協調山林火災等防治工作; ④配合做好重汙染天氣的應急演練、應急響應、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救助救援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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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場監管局 |
①負責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車用尿素等行為; ②負責對銷售不符合標準的煤炭、石油焦,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發動機油、氮氧化物還原劑、燃料和潤滑油添加劑以及其他添加劑,生產、銷售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不符合質量標準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產品,以及在禁燃區內銷售高汙染燃料進行監管,並依法進行查處; ③負責《特種設備目錄》(最新版)範圍內鍋爐及其係統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下同)、銷售、進口、使用、檢驗檢測(含測試)符合節能要求的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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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氣象局 |
①負責全縣大氣環境氣象條件監測、預報工作,配合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分析會商,及時發布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做好重汙染應急響應期間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②負責根據天氣條件組織實施氣象幹預行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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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文旅廣電局 |
負責指導、督促和協調廣播電視媒體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的發布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廣播電視媒體開展重汙染天氣預防、控製措施的宣傳報道;協調廣播電視媒體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宣傳,發布公益廣告,對大氣汙染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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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供電公司 |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電力調度和電力監控大數據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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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生態環境 監測站 |
負責空氣質量的監測、統計和分析,配合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開展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分析會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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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 |
①協助生態環境部門督促園區重點企業編製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並對園區企業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②協助生態環境部門編製園區大氣汙染源清單,協助生態環境部門定期更新應急減排項目清單; ③監督園區排汙企業編製並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即:“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落實汙染物減排措施,並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④組織開展園區重汙染天氣應對宣傳教育活動,做好社會動員,普及科學常識 ⑤配合縣指揮部辦公室做好重汙染天氣響應期間的其他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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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融媒體中心 |
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宣傳,發布公益廣告,對大氣汙染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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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
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領導、指揮和組織當地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根據《湖南省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負責對轄區內秸稈、垃圾等生物質焚燒的監管執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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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移動通訊公司 |
負責做好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通信網絡保障;負責及時發布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相關信息。 |
備注:1.未由本表明確職責的其他單位應服從縣指揮部的指揮,並根據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需要相應開展工作;
2.本表由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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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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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4年11月13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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