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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後管理實施細則》解讀

來源:縣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1-06-23 10:01 瀏覽次數:1

一、文件出台背景

維護全縣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市場秩序,規範工程建設行為,促進建設工程主體各方加強管理、依法建設、誠信履約,有效製止圍標串標、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借用資質等行為。

二、標後管理的主要內容

標後管理是指發改、財政、審計、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門及招標辦、建設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對中標後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監管的活動。具體包括合同訂立監管、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監管、施工現場監管、資金使用和結算監管、資金決算管理。

三、職責分工

縣公共資源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全縣政府性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標後監管工作。

縣發改局作為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應履行政府投資綜合管理職責,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後監督管理。

建設單位(招標人)是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合同履約及管理,承擔法定責任和義務,應當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實施管理,負責對建設工程施工、監理等單位履行合同等情況進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