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定目的
全麵貫徹國家、省、市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斷改善房地產市場供需結構,優化市場環境,提振市場信心,努力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進一步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
二、適用範圍
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期間,我縣範圍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經營行為,購房人簽訂網簽合同並完成契稅繳納的交易行為,購房人的住房按揭貸款(含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住房租賃等適用本政策。
三、主要內容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試行)》從減輕購房者負擔、活躍供需兩側市場、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麵,出台了優化房地產用地供應、調整土地出讓費用、適當放寬預售許可條件、控製商業地產規模、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加大人才購房補貼力度、推進地下車位銷售及不動產登記、實施購房契稅補貼優惠、支持住房剛性需求、保障業主子女就近入學、實施住房貸款或租金個人所得稅附加扣除、加強房地產項目信貸支持、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支持、優化房地產項目資金監管和提高項目審批效率等共計15項具體措施。
四、補貼原則
本措施中對同一項目的相關補貼政策與市、縣其他政策有重複交叉的,按“時間從新,標準從高,獎補不重複”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