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結合我縣實際,明確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收費優惠政策。
一、收費減免範圍
全縣公立和民辦、教育係統和非教育係統的所有中小學(含幼兒園)的建設項目。
二、收費減免原則
對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進行免征;
對有財政撥款的執收單位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按收費標準下限的三分之一征收或者免收。
三、收費減免內容
(一)全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具體項目:包括但不限於土地複墾費、耕地開墾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水資源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動產登記費、森林植被恢複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二)凡未列入上述收費減免內容,校舍安全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應予免收;涉及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應按收費標準下限的三分之一收取或者免收。
四、收費減免時限
本優惠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