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內容
《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共分為十大項,第一項總則;第二項應急組織機製與職責;第三項應急準備;第四項監測與預警;第五項應急響應;第六項區域應急聯動;第七項總結評估;第八項應急保障;第九項應急管理;第十項附則。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重汙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重汙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分級劃分標準,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即空氣質量達到五級(重度汙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氣汙染。因沙塵造成的重汙染天氣,參照沙塵天氣相關要求執行,不納入本預案範疇。
三、重度汙染天氣預警劃分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結合我縣實際,按照環境質量預測結果、空氣汙染程度、重汙染天氣持續時間和影響範圍,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AQI)為預警分級指標,將重汙染天氣預警級別分為Ⅲ級、Ⅱ級、Ⅰ級,分別用黃色、橙色、紅色標示。其中,紅色預警為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橙色預警為較大突發事件預警,黃色預警為一般突發事件預警。
四、重度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劃分
與預警等級相對應,實行三級應急響應。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五、重度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
預警發布後,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迅速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落實應急值守製度,做好應急人員、車輛、設備、物資的調度,並分別采取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健康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