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我縣於2014年5月出台《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設工程項目聯合審批與一票製收費的實施意見(試行)》(嶽縣政辦發〔2014〕5號),啟動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與“一票製”收費工作後,又相繼出台了其他文件。由於時代的發展與要求,部分文件宣布失效,為更好推動縣內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批工作,製定了本通知。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收費範圍。主要是指應當辦理施工許可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應當或可以在報建環節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與縣內具有相應資質的企事業單位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約定委托縣財政局在報建環節按本通知所規定的程序代收的服務性費用。
(二)明確一站式辦理的流程。主要分為接件、審核、核價、繳費、轉撥等5個環節,全部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實現一站式辦理。
(三)明確有關收費要求。無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任何執收單位不得減收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可以減收免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減收免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幹涉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有關規定自主選擇服務性項目供應商。鼓勵具有相應資質的縣屬國有企業、縣屬事業單位努力降低其服務性項目的收費標準。鼓勵具有相應資質的縣屬國有企業、縣屬事業單位以聯合體形式向建築市場提供服務,並努力降低聯合體整體收費標準。對於經營服務性收費,報建單位可以委托縣政務服務中心統一協調具有相應資質的縣屬國有企業、縣屬事業單位,以書麵協議形式約定整體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