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意義
根據《湖南省秸稈綜合利用若幹規定》對秸稈禁限燒職責的重新劃分,以及省生態環境廳出台的《關於印發湖南省秸稈禁燒區和限燒區劃定方案的通知》(湘環發〔2025〕43號)關於重新劃定秸稈禁燒限燒區的要求,為加強秸稈露天禁燒工作,減少大氣汙染,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特製定該文件。
二、秸稈禁燒區和限燒區範圍
嶽陽縣轄區耕地總麵積72.53萬畝。其中,禁燒耕地麵積67.03萬畝,限燒耕地麵積5.5萬畝,全縣禁燒耕地麵積比例為92.41%。
三、秸稈禁燒區和限燒區管控要求
1.秸稈禁燒管控區。除經檢疫確需通過焚燒處理病蟲害的秸稈外,任何時間、任何氣象條件及空氣質量狀況下,均不允許露天焚燒秸稈。
2.秸稈限燒管控區。由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製訂分區域分時段有序錯峰焚燒方案。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分區域分時段有序錯峰焚燒方案以村為單位,開展分區域、分時段有序錯峰焚燒。
四、職責分工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負責秸稈禁燒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有關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局、縣消防救援局等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秸稈禁燒管理有關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轄區秸稈禁燒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對違反規定露天焚燒秸稈的,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