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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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指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來源:縣財政局 發布時間:2017-12-01 16:10 瀏覽次數:1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政府委托,報告201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關於201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要求市政府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對審計指出的問題認真研究,切實整改,並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結果。市政府高度重視,下發了《關於對2016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指出問題整改落實的督辦函》,要求有整改任務的31個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單位嚴格按清單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審計局及相關單位組成督查組,深入5個被審計單位督促整改。截至今年10月底, 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的205個問題,已整改165個,基本整改6個,正在整改28個,一時難以整改6個。上繳財政資金9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3.33億元,製定和完善相關製度9個,黨紀處分10人、政紀處分2人、誡勉談話和通報批評4人。

一、市本級決算草案和財政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一)決算草案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部分對外投資未反映的問題。市財政局已補記了湖南天潤數字娛樂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投資1.398億元、嶽陽市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股權投資1000萬元。

2.關於財政收支不真實、不完整的問題。經開區、南湖新區和屈原管理區已將滯留財政專戶或過渡戶收入3.03億元解繳國庫。城陵磯新港區正式啟動政府性基金預算編製,將土地出讓收入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財政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預算分配和管理不夠規範的問題。市財政局已建立市本級項目庫,安排預算。明確編製教育費附加和城建維護費專項預算時,取消以收定支,統籌安排相關支出。審批專款得到大量壓縮,僅保留了按項目進度付款事項。清理壓減代編預算規模,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強化了預算編製和預算執行的統籌協調。

2.關於財政管理績效有待提高的問題。市政府下發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範專項資金分配下達程序、原則和時效;市財政加強了與項目主管部門的銜接,建立了財政支出進度月通報製度;對嚴重超期未分配的專項資金,報請市政府同意後,按存量資金收回。

市地稅局直屬局、嶽陽樓區地稅局未及時征收契稅等欠稅及罰款931.63萬元的問題,已征繳入庫659.98萬元,餘下的1戶企業未繳稅款271.69萬元,雖依法采取了凍結銀行存款的稅收保全措施,但存款餘額嚴重不足,且該納稅人名下已無可出售房產。市地稅稽查局未及時追繳查補稅款3507.6萬元的問題,已追繳入庫2028.22萬元,餘下的4戶企業未繳稅款1479.38萬元,已對2戶下達了《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並提請相關部門協助執行;已受理了2戶的申辯意見或行政複議。嶽陽樓區地稅局未及時追繳查補稅款770.25萬元的問題,已下達了《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並依法采取了凍結銀行存款的稅收保全措施。

3.關於國庫集中支付製度還需進一步推進的問題。市財政局修訂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製度,啟動了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改革。

4.關於經開區等四區財政管理有待加強的問題。城陵磯新港區、屈原管理區下發通知,將支出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和用款單位。經開區規範了預備費使用。南湖新區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超規模的問題,將在今年財政決算時予以解決。城陵磯新港區和屈原管理區加強了財政部門與預算單位溝通,強化預算支出主體責任,及時下達預算和撥付資金,均衡了預算支出進度。

經開區等四區未及時下撥中央水汙染防治等7類專項資金8432.06萬元的問題,已下撥7768.7萬元,餘下663.36萬元,城陵磯新港區正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屈原管理區滯撥置換債券資金6286萬元的問題,已下撥4155萬元,餘下的2131萬元,因還債主體未明確、談判合同未簽訂暫未撥付。經開區未征收到位的土地出讓收入6.18億元,已收回4.09億元;屈原管理區未征收到位的稅款88.71萬元,已追繳入庫14.6萬元。

(三)市本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內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決算編報不準確1092.56萬元的問題,市電視台、市商務糧食局已調整了相關賬目。編製部門預算時未統籌安排結餘資金3526.57萬元的問題,市文廣新局等3個部門及其3個所屬單位自2018年起,嚴格按預算法要求,將上年度結餘資金納入年度預算統籌安排。4個項目2年未執行仍安排預算49萬元的問題,市財政局已將相關資金上繳國庫,並承諾帶頭細化預算編製,嚴格預算管理。基本支出擠占項目支出391.09萬元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已規範支出管理。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611.16萬元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和市文廣新局承諾以後年度嚴格按批複的預算執行。違規撥付項目資金1289.05萬元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已下撥434.39萬元,餘款719.41萬元,在年底前按合同要求清償相關債務和支付項目質保金;市文廣新局已要求下屬單位不得再撥付財政資金給企業。

資產經營收益529.59萬元未繳市財政的問題,市商務糧食局等部門的3個所屬單位因企業改製和償還債務等原因,無法按要求上繳財政資金,但今年的收益20萬元已按時上繳財政。少計經營收入65.72萬元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培訓中心已調整了相關賬目。列支不應由本單位承擔的費用10.79萬元和廣告收支89.14萬元未納入財務核算的問題,市電視台已重新修訂了財務管理製度和績效管理辦法,規範了消費廣告的簽訂管理。在下屬企業報銷費用177.3萬元的問題,市供銷社和市文廣新局已停止在下屬企業報銷費用。

擠占專項資金38.03萬元的問題,市文廣新局和1個所屬單位采取停止返聘退休人員、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等措施,確保以後不再發生類似問題。固定資產賬實不符3919.14萬元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及所屬單位、市供銷社和市文廣新局所屬單位、市電視台已調整了相關賬目。

城陵磯和五裏牌菜市場標準化建設工程項目,未重新組織招標、廢棄財政評審結果擅自與施工單位結算的問題,市商務糧食局已要求市場建設管理處停止支付工程款,待市紀委對項目建設問題核查完成後,將兩個市場立項、招標、工程預決算等資料整理歸集,送市審計局進行結算審計。

2.關於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183.52萬元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及其1個所屬單位、市文廣新局承諾以後年度嚴格按預算批複執行。

無償占用下屬企業車輛2台的問題,市電視台已退回企業。在下屬單位報銷“三公”經費12.75萬元的問題,市供銷社已停止在下屬企業報銷費用。

無公函和接待清單,公務接待130.49萬元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等3個部門及其3個所屬單位修訂了相關製度,規範公務接待行為。

3.關於違規向洞庭湖博物館收取綜合工作經費10萬元的問題。市文廣新局已加強收費政策學習,杜絕違規收費行為。無依據收取評審費4.3萬元的問題,市交通培訓中心已向市發改委申辦相關收費許可文件。

4.關於委派1名公務員及所屬單位1名參公人員,在下屬企業兼職取酬9.2萬元的問題。市文廣新局已停發鍾某和喻某兼職取酬費用,並責令2人退回了年終福利和通訊費4.16萬元。

二、重點專項審計整改情況

(一)扶貧資金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資金分配不規範的問題。市扶貧辦加強了與財政部門會商,確立了分配原則,完善了分配辦法。

2.關於資金使用指向不明的問題。市扶貧辦再次明確了資金使用範圍。

3.關於部分資金滯留財政的問題。經開區已下撥50萬元到2個鄉鎮8個貧困村用於渠道維修、光伏等項目;嶽陽縣供銷社16萬元仍未撥付到位。

(二)環保專項資金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部分治理項目進度緩慢的問題。雲溪區四海化工經營部已拆除全部生產設備,平整了場地。市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已全部完成設備采購,並開展了相關培訓工作。

2.關於遲撥專項資金的問題。屈原管理區已下撥100萬元到3個鄉鎮、辦事處。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部分政策目標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湘陰等4個縣市區已追回24戶非農村危房改造家庭獲得的補助20.68萬元;嶽陽樓區6戶4.2萬元暫未追回。君山等8個縣市區已追回293戶不符合條件的城鎮家庭享受的保障性住房補貼42.11萬元;雲溪區已停止下發282戶超範圍申報的墾區危房改造補貼211.5萬元,清退了5戶廉租房入住對象,重新核定13戶廉租房對象改按公租房配租。汨羅等5個縣市區已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追加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1319.32萬元;臨湘市301套棚戶區改造開工任務和56套基本建成任務、144套農村危房改造開工任務均已完成;湘陰縣46套農村危房改造開工任務已完成。

2.關於部分建設資金未及時下撥的問題。君山區和湘陰縣已將5488.89萬元撥付到位,嶽陽樓區441.82萬元仍未下撥。

3.關於部分保障性住房未及時交付使用和改變用途的問題。汨羅等2個縣市及市本級840套已完成相關基礎設施建設並交付使用;南湖新區279套仍未分配到位。平江等3個縣市區219套違規改作辦公用房、食堂的公租房,已恢複規定用途。

(四)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經開區和屈原管理區1982人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449戶城鎮低保戶和貧困人員未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716名低保重殘居民未獲得個人繳費資助的問題。經開區安排了專人對欠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下達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書,擬強製執行,對低保、重殘居民實施了財政補助;屈原管理區已對全區貧困戶、低保和重殘居民建檔立卡,由財政、民政部門全額資助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國網嶽陽供電分公司5411人仍未參加屬地醫保。

2.關於部分資金被騙取套取、違規報銷和使用的問題。屈原管理區已上繳了虛報264人獲取的財政補助8.5萬元,清退了重複參保人員32人,其餘54人正在清理;君山區人民醫院對違規辦理掛床住院的醫務人員停止一個月處方權,並責令相關科室整改;經開區擬利用2018年整合城鄉居民和職工醫療保險軟件係統契機,解決1137人重複參保的問題。屈原管理區製定了區級幹部門診醫療辦法,杜絕家床報門診費問題再次發生;市人社局追回了市一醫院和二醫院分解住院多收的起付線金額6400元。

3.關於基金征繳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市醫保處和經開區醫保中心已將保險費餘額1.44億元分別解繳市財政和經開區財政;屈原管理區已將拖欠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款102.69萬元撥付到位;市本級和屈原管理區基金存款仍未享受優惠利率。

(五)就業專項資金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一些地方落實政策不到位的問題。嶽陽樓區等6個地方采取措施落實職業介紹補貼、企業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和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市本級超政策標準多撥付35個鄉鎮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資金201萬元的問題,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將“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資金”調整為“就業創業服務補助”,進一步明確了使用範圍和標準;屈原管理區等4個地方承諾以後年度嚴格按標準撥付公共就業服務資金。

2.關於部分資金被擠占和超期限、重複發放的問題。雲溪區勞動就業服務局等5個經辦機構已歸還擠占的專項資金220.41萬元,君山區財政局在社會保險補貼中列支77.5萬元用於春節困難戶慰問的問題,擬在年底調整預算中安排資金歸還。市勞動就業局等6個部門單位追回88人次超期限或重複享受公益性、就業性崗位和職業培訓補貼16.48萬元,其餘110人屬退役、殘疾和零就業人員,因涉及社會大局穩定和困難群體托底保障等原因暫緩追回,涉及資金78.87萬元。

(六)計劃生育專項資金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部分資金使用不規範的問題。市衛計委已下撥了滯留的生育關懷資金30萬元。君山區等5個地方63人次重複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4.94萬元已全部追回。

2.關於會計核算不到位的問題。經開區康王計生辦已設立計生專賬,並補錄了2015-2016年度計生專項收支。

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整改情況

(一)關於經開區白石嶺還建點區間道路工程,多簽碎石基層的問題。經開區紀工委監察局已分別給予3名相關責任人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和誡勉談話;同時,扣減區城管局2017年度機關經費4.2萬元,並責令其向施工單位追回。市城區道路油化提質改造工程檢測項目,已扣回多計的工程款41.14萬元。嶽陽電視轉播台達摩嶺分台基礎設施建設多簽圍牆毛石基礎300.50立方米的問題,已按市紀委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誡勉談話,目前正重新對包幹協議和造價進行評審。

(二)關於房地產綜合大樓地下室頂板防水工程多計工程造價134.45萬元的問題,市房產局已在工程總價中扣回。

此外,施工單位多計224個政府基本建設項目工程造價2562.18萬元的問題,市審計局在建設項目結算審計時,已責成相關項目業主扣減;核減48個政府基本建設項目投資預算 3726.45萬元的問題,項目業主已按審計確定的預算價格實施招標;核減30個征地拆遷項目補償金額1188萬元的問題,項目業主已按審計確定的補償價格實施補償。

四、穩增長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一)縣市區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1.關於部分項目虛報進度、推進緩慢的問題。臨湘市2個標準化廠房項目4.298萬平方米已竣工驗收。平江等7個縣市區的排水治汙、路燈節能等11個未按期開工項目,已開工7個,仍未開工4個(其中,臨湘市株冶集團綠色改造升級項目因中央政策調整,省政府要求中止項目建設);9個未按期完工項目,已完工2個,仍未完工7個。

2.關於PPP項目進展不理想的問題。平江縣已成立專門班子並申請從項目庫中取消2個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汨羅市4個項目已與社會資本合作;臨湘市3個項目正全力推進。華容縣1個終止合作項目已重新啟動招商條件設置;雲溪區1個停滯項目已複工並完成投資1.2億元。

3.關於民生保障有待改進的問題。嶽陽縣已製訂製度,把精準扶貧工作納入相關單位和領導幹部個人的年度績效考核考評;明確扶貧對象,增加扶貧資金投入。臨湘市公立醫院患者住院費用下降不明顯,將繼續深化改革。

4.關於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的問題。華容等3個縣市區出台製度、加快支出進度、清理回收存量資金、建立結轉結餘資金與部門年度預算編製相結合的機製,降低了財政存量資金規模。汨羅等4個縣市區7個項目未及時撥付的專項資金,已下撥8216.2萬元,收回同級財政1595萬元。臨湘市“助保貸”放貸已啟動,相關銀行向2家企業發放貸款960萬元。

5.關於政策執行不到位,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問題。公章刻製業、典當業許可證仍未下放到縣級。雲溪區等3個縣市區違規出台的津補貼發放政策已廢止。嶽陽縣和平江縣7家單位亂收費資金已清退51.9萬元,解繳財政57萬元;華容縣教育局已注銷亂收費的教育審計協會。臨湘市和汨羅市8家單位在正常繳費年度內采取停繳方式抵頂多繳的住房公積金161.31萬元。平江縣全額追繳了原南橋鄉套取的中央專項資金111萬元,縣紀委對2名責任人給予了黨內警告處分。

(二)重大項目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1.大中型沼氣工程審計整改情況

關於企業自籌資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不到位的問題。各縣市區難以整改到位。

關於1個項目非法轉包給無資質的公司施工的問題,省市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已明確非法轉包單位湖南欽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三年內不得參與汨羅市的大型沼氣工程招投標。4個項目違規用中央補助資金支付項目前期費用18.17萬元的問題,已歸還原資金渠道11.29萬元,追繳財政6.88萬元。4個項目未經竣工驗收,已支付完工程款的問題,相關縣市已組織辦理了聯合竣工驗收手續。

2.嶽陽樓區法水坡安置房項目審計整改情況

關於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房屋主體及相關配套工程基本完成,已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關於嶽陽樓區征收安置工作局未履行招投標程序,選擇無資質的公司為項目開發商的問題,相關單位已接受處罰並補辦了手續。征地協議簽訂不嚴謹,導致國有資產潛在損失的問題,已廢止原合同,重新簽訂了協議,並約定按住宅建設成本折算回購房屋麵積。違規分配3套安置住房的問題,已取消了3人的分配資格。

綜上,今年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絕大部分已經得到有效整改,除6個因體製機製、社會穩定等原因一時難以整改外,其餘28個暫時沒有整改到位的,已製定了相關整改計劃和措施,11個在今年底前整改到位,5個根據相關改革推進情況整改到位,12個根據事項或工程進度整改到位。市政府將進一步督促相關單位建章立製,規範財政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並將最後整改結果在明年審計工作報告中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