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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環查延字〔2017〕3號

來源:環保局 發布時間:2017-10-19 09:16 瀏覽次數:1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查封延期通知書

嶽縣環查延字〔2017〕3號

劉文君(塑料垃圾清洗場):

地址:嶽陽縣柏祥鎮十步橋村龍頭組

負責人:劉文君

身份證號碼:43062119870807****

我局於2017年9月8日依法對你場在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並投入生產,且未配套建設任何環境保護設施、未采取任何防止汙染環境的措施,2000餘噸廢塑料垃圾露天堆放,對下遊水體造成嚴重汙染的環境違法行為作出查封決定書(嶽縣環查字〔2017〕7號),因你場未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經研究,依法決定延長查封期限(延長時間從2017年10月9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