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18-11-23
當前位置: 首頁 > 專題專欄 > 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 助力惠民生 > 環境保護 > 環保執法

嶽縣環解查字﹝2017﹞4號

來源:環保局 發布時間:2017-07-13 09:19 瀏覽次數:1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解除環境保護查封決定書

嶽縣環解查字﹝2017﹞4號

嶽陽市潔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621MA4L7N5W8X

地址:嶽陽縣新牆鎮燎原村四組

法定代表人:易軍華  身份證號碼:43062119691118****

我局於 2017年 6月 13日依法對你公司存在環境違法行為:1、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並投入生產;2、違法處置注射器、油墨桶等危險廢物;3、生產廢水未經任何環保設施處理通過溝渠直排至公司外水塘,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的違法行為作出《嶽陽縣環境保護局查封決定書》(嶽縣環查字[ 2017] 5號),因我局對你公司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經研究,現依法決定解除查封。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