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安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621MA4PD1TB5Q
地址:嶽陽縣楊林街鎮白泥村
法定代表人:張祖時
公民身份號碼:43062119590524****
一、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情況
我局監察人員於2018年4月17日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在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於2017年9月新建“年產5000萬塊新型牆體環保磚建設項目”並於2018年3月投入生產。
以上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現場監察記錄,現場照片為證。
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後未予以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之規定。
我局於2018年5月3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嶽縣環罰告字〔2018〕13號)告知你公司所享有陳述、申辯權和聽證申請權,但你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也未要求聽證。
以上事實,有我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嶽縣環罰告字〔2018〕13號)和《嶽陽縣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為證。
二、責令改正及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基於上述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處分。”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的罰款,作出罰款壹拾萬元的行政處罰。
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收款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嶽陽縣東方路支行
戶 名:嶽陽縣非稅收入征收服務中心匯繳結算專戶
帳 號:10060300552001****
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嶽陽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向嶽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嶽陽縣人民法院起訴。複議和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