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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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環解查字〔2018〕7號

來源:環保局 發布時間:2018-07-01 10:37 瀏覽次數:1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解除環境保護查封決定書

嶽縣環解查字〔2018〕7號

嶽陽縣順森木材加工行:

負責人:湯響應

詳細地址:嶽陽縣新牆鎮

身份證號碼:43062119680710****

我局於2018年5月3日依法對你加工行在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新建樟樹油提煉項目並投入生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排至無防滲措施的水塘中,廢氣經簡單除塵後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作出《嶽陽縣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查封決定書》(嶽縣環查字〔2018〕6號)、並於2018年6月2日作出《延期查封通知書》(嶽縣環查延字〔2018〕4號),因你加工行查封時間屆滿,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之規定,經研究,現依法決定解除查封。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