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解除環境保護查封決定書
嶽縣環解查字〔2018〕13號
孫永(洗砂場):
負責人:孫永
詳細地址:嶽陽縣新牆鎮高橋村
身份證號碼:43062119681201****
我局於2018年5月17日依法對你洗砂場在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新建砂石破碎洗滌加工項目並投入生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排至無防滲措施的水塘中的環境違法行為作出《嶽陽縣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查封決定書》(嶽縣環查字〔2018〕13號)、並於2018年6月28日作出《延期查封通知書》(嶽縣環查延字〔2018〕7號),因你洗砂場查封時間屆滿,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之規定,經研究,現依法決定解除查封。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