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環境保護查封決定書
嶽縣環查字〔2018〕23號
嶽陽市濟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城東村群星片 法定代表:張二龍
現場負責人:劉春來 公民身份號碼:43062119710223****
經群眾反映,我局於2018年10月31日對你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氣體未收集處理直接向大氣排放,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群眾反映強烈。
以上事實,有信訪投訴件、現場照片、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現場監察記錄、調查詢問筆錄為憑。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第六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相關生產設備予以查封30天(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查封期間,你公司不得擅自損毀封條、變更查封狀態或者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
如你公司對本行政強製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嶽陽縣人民政府或者嶽陽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嶽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本決定書的執行。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