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安委〔2017〕20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於印發《嶽陽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麻塘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有關企業:
《嶽陽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行。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7-7-12
嶽陽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
今-以來,我省較大以上事故多發,且發生了3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形勢嚴峻複雜,暴露出一些地區和企業安全意識不強,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地方政府部門監管責任不落實、風險防控體係不完善、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安全監管執法不嚴格等突出問題。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強化安全風險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責任和措施,有效防範和堅決遏製群死群傷事故,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造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務院、省、市安委會的統一部署,經縣安委會同意,決定自2017-7-至12-,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結合正在全縣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以防範和遏製重特大事故為重點,堅持全麵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企業自查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屬地負責與部門督導相結合,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依法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及時有效管控安全風險,有效防範和堅決遏製重特大事故發生,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造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檢查範圍和重點內容
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範圍是全縣各地、各行業領域、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
(一)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層麵
1.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況。
2.安全管理製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安全管理製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以及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情況;礦山、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交通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與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製度落實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製度情況。
3.安全風險管控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的完好狀況及常管理維護情況;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和公告,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製定和落實管控措施等情況。
4.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開展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實行整改閉環管理情況;近-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常監管執法和安全巡查、檢查、督查、明查暗訪等發現的問題與隱患整改落實情況;汛期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職業衛生管理情況。重點檢查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配備情況;履行職業衛生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工作場所職業衛生公告、警示標識、中文警示說明情況;製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製度和操作規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資料情況;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情況。
6.應急管理情況。重點檢查企業應急組織體係建設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編製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配備必要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情況;開展事故應急處置的總結評估工作情況;加強崗位應急培訓情況。
(二)政府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層麵
1.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係,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措施情況;各級安全監管執法部門特別是各類功能區安全監管機構和基層監管執法力量建設情況。
2.嚴格監管執法情況。重點檢查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各種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違法違規行為,關閉退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後小礦山、小化工、小鋼鐵企業等情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情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事故,特別是嚴肅查處大檢查期間發生的事故,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況。
3.安全防範製度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國務院、省、市、縣安委會(辦)安全生產巡查和暗訪督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針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點行業領域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點,組織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嚴格安全準入、強化源頭管控情況;防範遏製重特大事故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實情況。
4.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情況。重點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企業安全“體檢”、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開展情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油氣管線、金屬冶煉、涉爆粉塵、有限空間作業、特種設備、電力等重點行業領域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專項治理情況;職業病危害較重的用人單位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執法、現狀評價和調查摸底情況,汽車製造和鉛蓄電池生產行業企業塵毒危害專項治理情況。
5.“三大行動”及“打非治違”情況。鄉鎮政府(辦事處)對安全生產“三大行動”、“打非治違”工作安排部署情況,“打非”責任落實情況;查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大案要案情況;建立獎勵機製,鼓勵投訴舉報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情況。
6.淘汰不安全的落後產能情況。對照淘汰目標、倒排工作任務,綜合運用法律、市場、行政等手段,引導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依法有序關閉退出的情況。
各重點行業領域具體檢查內容由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結合實際製定。
三、工作安排
(一)全麵部署,廣泛動員,自查自改階段(7-31前)
1.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製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大檢查的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7-31前,各鄉鎮(辦事處)和安委會各有關部門將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2.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製定檢查表,詳細列明檢查事項、具體內容和檢查標準。
3.各地按照大檢查部署要求,組織力量對照政府層麵檢查內容深入開展自查自改。
4.各類企業組織對生產經營建設全過程及每個部位、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全麵排查安全風險點和隱患,製定風險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隱患清單,落實安全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全麵開展隱患整改。隱患清單和整改落實情況在企業內部公布,並報送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
(二)深入檢查,嚴格執法,集中整治階段(8-1~11-30)
1.在企業自查自改的基礎上,各地各有關部門組織檢查組深入企業開展對表檢查,對高危行業企業要做到檢查全覆蓋。對大檢查發現的每一項事故隱患,嚴格落實整改責任,製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對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嚴格實行“一單四製”管理,確保整改到位。
2.對檢查發現的每一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格落實查封、扣押、停電、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銷證照和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四個一律”等執法措施。對涉及多部門或跨地區的重大問題,加強部門和地區聯動,開展聯合執法。每-3前,各鄉鎮(辦事處)和安委會各有關部門將開展大檢查和執法處罰、集中整治等階段性情況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3.加強警示教育和聯合懲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公告一批關閉取締的非法違法企業。各鄉鎮(辦事處)和縣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在大檢查期間集中曝光兩批(次)以上。
4.各地各有關部門采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深入開展督查檢查。縣安委辦組織8個督導組(分組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駐點督導組),從9-中旬至10-底,持續對各地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同時對各鄉鎮開展大檢查的情況進行綜合考評,考評結果作為今-對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5.縣政府領導同誌適時組織開展帶隊檢查督查。
(三) 跟蹤複查,認真總結,鞏固提高階段(12-1~12-底)
1.各地各有關部門在對事故多發地區、重點行業領域和高風險企業繼續開展檢查的同時,對前期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企業進行跟蹤複查。
2.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大檢查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全麵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並製定整改方案。12-20前,各鄉鎮(辦事處)和安委會各有關部門將大檢查工作總結和整改方案報送縣安委會辦公室。
3.各地各有關部門將大檢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提煉固化為規章製度和標準規範,納入常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辦事處)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同誌牽頭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誌要親自抓,集中力量,落實責任,組織開展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組織,全麵開展自查自改。
(二)強化協調聯動。鄉鎮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對大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宣傳報道和情況交流工作。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責製定工作措施,協調聯動、通力協作,確保大檢查各項工作紮實有效開展。
(三)加強輿論宣傳。縣安委辦組織新聞媒體深入開展宣傳報道。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全社會廣泛關注、支持、參與大檢查的濃厚氛圍。
(四)落實“一單四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一單四製”的要求,在建立健全工作製度的基礎上,對列入清單的每項重大事故隱患治理任務實行交辦製、台賬製、銷號製、通報製管理,切實做到治理任務不落實不放過、隱患不消除不銷號。
(五)嚴肅追責問責。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大檢查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執法不嚴格的,要嚴肅追究有關政府和部門責任人的責任。因責任和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