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文化旅遊廣電局
機構名稱
嶽陽縣文化旅遊廣電局
辦公地址及電話
嶽陽縣榮家灣鎮興榮路8號
0730—7626367
負責人
黃麗娟
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機構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 研究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 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 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業和文物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 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製機製改革。
(三) 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旅遊設施和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和 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 市場推廣,製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 域旅遊。
(四) 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 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 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 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體係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 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六) 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 負責推動完善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擬定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推動實施。指導 全縣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八) 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 統籌規劃全縣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 遊產業發展。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製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 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係建設,依法 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十一)指導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 序。
(十二)指導、管理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嶽陽縣文化走出去。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十三)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 理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 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四)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縣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五)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六)組織製定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係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係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七)指導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網絡視聽、文物等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協調指導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的重大案件。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一) 辦公室。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和廣電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 新聞宣傳、新聞發布、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維穩、建議提案、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組織協調文化、旅遊和廣電行業 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旅遊和廣電裝備技術提升。
(二) 法規股。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廣電規劃政策。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廣電文物行業發展規劃。擬訂全縣文化、旅遊、 廣電、文物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廣電、文物等行政執法的法製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文化、旅遊、廣電、文物領域體製機製改革工作。承辦重要規範性文稿的撰寫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指導、推動整合組建文化、旅遊、廣電和文 物綜合執法隊伍。指導、監督全縣文化、旅遊、廣電、文物等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
(三) 公共服務股(藝術股)。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廣電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 縣文學、戲曲、戲劇、音樂、舞蹈、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指導、協調和推動全縣文化、旅遊和廣電公共服務的工作,並推動相關公共服務的標 準化、均等化建設。協調、指導、管理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 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文化站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 工作。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全縣水準及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 非物質文化遺產股。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 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 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
(五) 產業發展股。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和廣電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 對外及對港澳台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開展跨地區宣傳推廣和交流合作活動。承擔全縣文 化、旅遊、文物等形象宣傳推廣工作。承擔相關產業統計工作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 推動產業投融資體係建設。促進文化、旅遊、廣電事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統籌指導和組織全縣對外及對港澳台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領域交 流合作相關事務。指導協調全縣重點文化和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宣傳推廣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縣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閑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係建設。指導文化公園建設、紅色旅遊工作。
(六) 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股)。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管理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 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負責權限範圍內文化、旅遊、廣電、文物等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組織開展現場勘驗、調研論證、評審評估,承擔審查、審批、送達、信息統計等有關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係建設工作。承擔全縣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監管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
(七) 文物博物股。擬訂全縣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物藏品調撥、借用和交換工作。負責縣級以 上(含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協調指導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安全防範工作。審核或者申報館藏文物和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利用、維修等項目。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縣曆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全縣博物館、紀念館 建設和業務工作。統籌管理指導全縣文物資源資產保護利用工作。組織開展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組織指導並協助做好全 縣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論證、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組織協調並指導全縣考古工作和建設工程中的地下文物調查、勘探及搶救性發掘工作。組織文物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指導文物行政執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管理全縣流散文物,指導社會文物的搶救、征集工作。組織指導 文物數字化展示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工作和紅色旅遊發展工作。
(八) 傳媒機構管理股。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 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字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資格和網絡視聽從業人員管理工作。組織推進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行業標準。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督導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指導、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係建設,指導實施廣播電視有關安全製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道和應急播報。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等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九)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財務股。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和廣電統計工 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采購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指導全縣重點及基 層文化、旅遊、廣電、文物設施建設。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人事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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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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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娟 |
黨組書記、局長 |
主持縣文旅廣電局、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全麵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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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洪波 |
黨組成員 |
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黨的建設(機關黨委、機關支部)、黨風廉政建設 (作風建設)、文化體製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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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小元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文物保護(曆史文化遺產保護、曆史文化名城保護)、博物、傳媒機構管理(廣電監管、應急廣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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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海濱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機關事務管理(後勤、檔案)、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政務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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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明星 |
副局長 |
婦聯、 團委、美術、圖書(全民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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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楚生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專業藝術、文化文藝活動(群眾文化、文化下鄉)、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誌願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文化文物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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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映輝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公益電影放映、工會、國有文化企業改製、雙聯幫扶(企業)、法製、平安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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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 納 |
總工程師 |
文旅市場管理(執法監管、星級評定、文明旅遊、投訴)、行政執法、安全生產(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行政審批(政務窗口)、老電影放映員群體信訪維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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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佳 |
副局長(掛職) |
文旅產業發展(文旅產業鏈)、全域旅遊發展示範區建設、旅遊資源開發宣傳營銷(研學旅遊基地創建、紅色旅遊鄉村旅遊、農旅品牌)、產業統計(文旅統計、四上企業)、對外交流推廣傳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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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文化旅遊廣電局機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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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費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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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股 |
李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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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 |
胡山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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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股 |
吳常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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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股(藝術股) |
程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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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博物股 |
孫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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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
毛紅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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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機構管理股 |
彭曉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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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股 |
李小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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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股 |
黃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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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 |
李紅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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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機構 |
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喻勇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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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文物保護中心 |
餘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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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旅遊開發中心 |
謝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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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文化館 |
劉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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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圖書館 |
李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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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博物館 |
楊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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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美術館 |
張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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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電影公司 |
陳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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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機構負責人、辦公時間、辦公地址、聯係方式
負 責 人:黃麗娟 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3:00-18:00(夏季)
辦公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興榮路8號;
辦公電話:0730—762636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