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第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第74號建議的答 複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5-08-31
瀏覽量:1 | | | |

嶽縣環建字﹝2015﹞1號(B類)

對縣第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第74號建議的答 複

尊敬的鄒算如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關於《加強大坳水庫和嶽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的建議已收悉,根據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5-5-20發布的《嶽陽市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嶽政辦函〔2015〕21號),大坳水庫和嶽坊水庫現均屬於我縣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其中:大坳水庫屬新牆河支流大洞河、集水麵積83.6平方公裏,嶽坊水庫屬汨羅江支流羅水、集水麵積53.1平方公裏。2015-2-3,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湘政發〔2015〕6號),有關規定如下:環保部門負責編製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等,水利部門負責鄉鎮飲用水水源保護等。為此,我局對您的建議非常重視,經全麵調查研究,現就具體情況答複如下:

一、在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編製上。我局已委托湖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對我縣15個飲用水源地進行保護區的劃分,保護方案劃定後,將逐級進行上報,最後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已開展規劃編製工作,預計這項工作可以在-內完成。保護方案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對飲用水水源地進行保護,包括您在建議案中所提到的“禁止在飲用水水源地開設網箱養魚”等違法行為。

二、關於農村環境整治整縣推進項目。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於2015-1-出台《嶽陽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實施方案》(嶽縣政辦函〔2015〕2號),已將張穀英鎮作為重要區域在農村生活汙水和垃圾收集處理方麵予以重點支持。

感謝您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15-8-26

聯係單位: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聯 係 人:彭專紅

聯係電話:766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