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8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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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公字〔2016〕第3號(B類)

 

 

對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8號建議的

答    複

 

張新保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在嶽榮新公路麻塘境內安裝紅燈以減少交通事故的建議》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榮嶽線及麻塘集鎮交通安全現狀

榮嶽西線為雙向四車道,中間有隔離花帶,按照國家一級公路標準施工。從通車以來,縣公路局施劃了路麵標誌標線,沿路設置了警示標誌,臨水臨崖安裝了防護欄,特別是對出城3處事故多發路段多次進行整改,設置了黃閃警示燈。交警大隊秩序中隊、原麻塘鎮政府以及下轄的執法部門聯合對麻塘集鎮多次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多次對集鎮亂停亂靠車輛、三無車輛以及摩托車非法營運行為進行打擊,在集鎮南北兩頭安裝了減速帶。秩序中隊也多次到麻塘中心小學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盡管采取了這麽多的措施,但榮嶽西線及麻塘集鎮仍然不斷發生交通事故。

二、對相關建議的說明

(一)關於嶽榮新公路沿線自然村莊主入口兩側安裝太陽能黃色警示減速標識的建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危險路段及安全隱患排查由交警負責,但整改由公路業主負責。嶽榮新公路業主是縣公路局,所以標識設置由縣公路局負責。

(二)關於麻塘集鎮十字路口設置紅綠燈的建議

從去-開始,我局一直都有在麻塘十字路口設置紅綠燈的計劃,去-下半-已向縣政府提交了申請報告,縣政府初步同意在該處設立紅綠燈。但在施工設計時,卻遭到麻塘鎮鋪麵業主的阻擋。他們認為,設立了紅綠燈,必然限製了車輛的停靠,會影響生意。加之紅綠燈四個方向在50米內嚴禁車輛停靠,對本地住戶出行也有影響。所以設置紅綠燈的阻力很大,一時難以推進。

(三)關於加大沿線交通安全宣傳的建議

我局交警大隊計劃下半-采用典型案例警示、散發宣傳資料、進行安全宣講等方式按學校、企業及村組的順序進行宣傳,尤其注重摩托車車主以及沿路住戶的交通安全宣傳。

交通管理,涉及方方麵麵,須多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僅靠公安一家,難以從根本上予以根治。我局將在以後的工作中認真研究,努力改進,也懇請人大代表為公安工作鼓與籲,為共同建立縣城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而努力。涉及到其他職能部門的,我局擬將您的建議並我局的工作意見一同送達,力爭引起重視,形成合力,盡快改變局麵。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承辦單位:嶽陽縣公安局

聯 係 人:歐陽昭

聯係電話:7666645

 

                                  

                                 201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