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民字〔2016〕01號A類
對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7號建議的
答 複
任偉平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精準扶貧機製的建立與實施的建議》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及政策答複如下:
從2014-開始,根據上級下撥低保資金和我縣經濟實際狀況,我局對全縣城市低保采取壓麵提標措施,進一步提高救助資金使用效率,城市低保保障麵控製在8%,我縣城市低保對象從2014-的5742戶9763人降到目前的5285戶8560人,人均補差達到250元/-。根據全縣農村低保資金運行狀況,對農村低保的保障麵進行了調整。按庫區、山區和平原區劃分三個層次進行保障:-田和原相思、雲山、毛田等4個庫區鄉鎮保障麵為4%;原張穀英、饒村、甘田、公田和步仙等5個山區鄉鎮保障麵為3.8%;其它11個鄉鎮保障麵控製在3.4%。通過有效調整保障麵,目前,
全縣農村低保覆蓋麵比2013-整體提高了0.67%,農村低保人均補差達到107元/-,基本確保了農村低保群體的生活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二、關於進一步加強對低保戶評定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關係保、人情保的問題
我縣城鄉低保嚴格執行“戶主申請—鄉鎮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部門信息核對—民政局審批—低保證和存折發放”的程序,認真落實“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製。采取“一問、二看、三查、四取、五清”的方法,對低保家庭進行“拉網式”入戶核查,根據入戶核查情況,對現有低保對象提出保留、取消、調整意見,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堅決清退,發現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根據《嶽陽縣城鄉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成立專門的核對機構,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對係統。2014-以來,我局積極與縣人社局、房產局、工商局等部門對城市低保申報對象基本信息進行比對,對1458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予以清退,進一步提高城市低保家庭收入認定的準確性。農村低保家庭的收入核準繼續依靠“範圍定準、行業定量、係數分類、分檔救助”的工作機製,切實加強農村低保審批管理機製的規範化建設,通過對農村低保家庭收入的科學測算做到應保盡保。同時,每-我局都要對城鄉低保對象進行-度審核,對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重點清查一些特殊對象。通過有效地手段,基本杜絕了“人情保”、“關係保”等現象
發生。
2016-5-13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成立基層組織與公共服務等12個行業扶貧工作組的通知》嶽縣辦〔2016〕23號文件,後段我局將根據各鄉鎮與各貧困戶幫扶責任人製定的貧困戶具體幫扶措施,分門別類統計,與各行業牽頭單位進行對接,針對幫扶措施由各行業牽頭小組編製行業規劃和實施方案。而您所提出的加強貧困村扶貧項目、資金的對接與傾斜和對貧困群體職業技能的培訓正是我局所考慮的範疇之列。
特此答複,感謝您們對民政工作和扶貧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承辦負責人:彭榮欣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再興 3052818
嶽陽縣民政局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