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5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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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交字〔2016〕2號 B類

 

對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5號建議的

     複

 

周代建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重建付家橋的議案》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議案中所指的付家橋,經我單位技術人員與張穀英鎮相關負責人現場核實,公路路線及橋位軌跡均在我省公路基礎數據庫中。根據《湖南省鄉村公路條例》,村委會為轄區內村級公路的管養責任人,負責籌措資金對村級公路上的設施實施改造、升級等管養措施。但考慮到付家橋的實際情況,在當地鎮村向縣交通主管部門提出改造重建申請後,縣交通部門將及時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力爭列入下-度的改造計劃。在橋梁實施改造之前,建議當地鎮村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由村委會派專人對橋梁進行查看,如發現病害加大等問題及時上報縣交通主管部門;對過往車輛進行禁行,特別是校車和客運班車;在橋梁兩側設立警示標誌,並對過往的行人進行提醒。

感謝各位代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歡迎多提寶貴意見!

 

承辦負責人: 黎明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軍 3218818

 

 

 

 

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201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