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漁辦字(2016)01號B類
對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37號建議的
答 複
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嚴厲打擊電捕魚,切實保護洞庭湖及新牆河流域漁類資源》的建議已由縣政府批複至我局,現將相關建議意見辦理情況答複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縣委、縣政府曆來高度重視東洞庭湖的漁政執法和漁業生態保護。自2012-實施“洞庭風雷”行動以來,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解決漁政執法和惠漁政策等一係列實際問題,在人力、財力、物力上予以重點傾斜,出台了《關於依法整治漁業捕撈秩序切實保護東洞庭湖生態環境的通告》(嶽縣政通【2014】1號),將打擊非法捕撈保護漁業生態納入涉湖鄉鎮及縣直相關職能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縣四大家領導多次下湖督戰“洞庭風雷”行動,積極參與非法捕撈打擊,有力支持了漁政執法。
二、強化宣傳教育。我局利用各種宣傳方式,實行宣傳全覆蓋。每-通過出動宣傳車(船),張貼政府通告,懸掛橫幅,印發宣傳資料,贈送生態保護手冊,印製便民服務卡,開通舉報電話,播放電視宣傳廣告,開通門戶網站,漁政官方微信和漁民手機信息平台等形式,廣大漁民和社會公眾宣傳教育麵已達100%,生態保護意識明顯提高。
三、加強巡湖巡查。落實了領導帶班,節假巡湖巡查不間斷,加大了巡查密度和力度,實行了巡查水域、路線、時間、人員、誌“五到位”,確保了巡查全覆蓋。
四、嚴格執法措施。創新執法方式:實行亮證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采取駐點蹲守、流動巡查、打時間差、情報員舉報和激勵獎懲等執法方式,加大交介水域,重點水域和集中高發違規捕撈水域的打擊力度。整體聯動執法:主動加強外省、市聯動執法,自行組織站(隊)聯合專項整治,整合涉湖鄉鎮,長航公安,縣公、檢、法等部門執法力量,在重大案件辦理上,快查快辦,每-開展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不下60次。嚴格執法處置:對非法捕撈人員一律處理:罰沒物漁獲物一律沒收、漁船一律扣押銷毀、案情重大的人員一律行政或刑事拘留、油補資金一律扣發、捕撈證一律吊銷等“六個一律”措施,有力震懾了非法捕撈人員。
五、嚴厲打擊整治。近二-,投入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資金460萬元,重點加強“迷魂陣”、“矮圍網圍”清除,電捕魚整治和其他害業打擊,先後開展“洞庭風雷”、“執法護漁”和“清湖”等專項整治138次,共辦理漁業案件288起,其中刑事拘留61起,治安拘留128起。全麵拆除矮圍網圍:2015-投入47萬元,拆除麻塘外湖矮圍3處,拆距6000米,搗毀水泥閘口2處。2016-3--4-,為落實省政府開展洞庭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投入175萬元拆除矮圍11處,拆距1.45萬米,拆除矮圍麵積1.21萬畝,拆除土石方17萬立方,拆除水泥閘口4個,清除網片9.1萬平方米,東洞庭湖的矮圍網圍全麵拆除並有效監管。全力清除“迷魂陣”:近二-,共清除殘留“迷魂陣”368杠5.8萬米,網圍、網片1.8萬米,拔殘留竹竿3.6萬根,燒毀網圍1.1萬米,竹竿2萬根,目前殘留“迷魂陣”已全部清除。全程打擊電捕魚:近二-共辦理電捕魚案件158起,其中刑事拘留48起,治安拘留92起,扣押漁船94條,沒收電捕工具175台(套),收繳電網等設備118套,燒毀電漁船8條,目前電捕魚已有效遏製,其他非法捕撈得到全麵打擊整治。目前東洞庭湖捕撈秩序實現根本性好轉,洞庭漁業生態得到有效保護。
代表所提切實保護新牆河漁業資源,因新牆河不屬我局管轄範疇,我局主要負責東洞庭湖漁政執法和管理。
感謝你們對我局所轄東洞庭湖漁政執法和管理工作一直以來的關心和支持。
2016-8-10
承辦單位:嶽陽縣漁政監督管理局
承辦負責人:李鋒 手機:13607402691
承辦人:陳三星 手機:1370740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