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人社字〔2017〕1號 B類
關於對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9號
建議的答複
熊朝輝代表:
您在縣第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出台失地農民保障政策的建議》收悉。現根據實際情況答複如下:
一、工作進展情況:2014-以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把該項工作擺上了重要工作議程。在縣政府主要領導安排下,我局多次派人赴外地考察學習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今-,萬東常務副縣長多次組織人社、國土、財政、經管、工業園區、有關鄉鎮等召開聯席會議,廣泛聽取各方麵意見,在此基礎上研究製訂實施方案(草案)。
二、整體推進緩慢,其主要原因有:1、參保資金籌措困難,財政壓力大,周邊已啟動的縣市運作不是很成功。2、此外有的村已把土地征收補償費直接發給農民,導致村集體參保資金籌措困難。3、部分農民,對社保認識不全,覺得個人繳費部分不合理,對參保繳費存在抵觸心理。4、二輪土地承包實施不盡規範,底細不清,對象不明,導致工作中參保對象界定難度較大。
三、現階段準備工作: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14〕31號)精神,我縣製訂了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意向性方案,主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摸清底數,進行準確測算。由縣國土資源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全麵開展調查摸底,摸清全縣征地基本情況,由各鄉鎮和三大園區牽頭,摸清被征地農民底子。
(二)明確責任,建立聯動機製。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一項係統工程,需要國土、人社、財政等多個部門的分工協作、緊密配合才能有效運行。建立聯席會議機製,明確各部門職責。
(三)完善政策,盡快抓緊實施。實施辦法草案已經製訂,交由有關部門討論,並深入到征拆第一線聽取意見,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呈報縣人民政府審議。
感謝您失地農民保障工作的支持!
2017-7-27
承辦負責人:駱斌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蘇紅輝 0730-766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