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人社局關於對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第21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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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人社字〔2017〕7號  C類

關於對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第21號

建議的答複

 

候先迎、易明代表:

提出的《解決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建議已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複如下:

1、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可以以單位職工身份按政策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今-為27%,其中個人繳費比例為8%。繳費基數為全省在崗職工人平工資,2016-省在崗職工人平工資為4491元/-,最底繳費基數為2695元/-。全-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為8731.8元。參保的相關資料按企業職工參保政策要求準備。

2、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可以按個體戶身份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繳費基數與企業職工一樣,全-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為6468元。目前,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不允許補繳,隻能繳納當-度的養老保險金。

   作為社會保險的經辦經構,我單位隻能按政策給您回複參保的方式,條件。至於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用問題,关键词2沒有權限解決,整個基金運行實行的省級統籌。

感謝您對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工作的關心

 

 

2017-7-27

 

承辦負責人:劉拓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趙湧  0730-7607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