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綜整字〔2017〕1號C類
對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4號建議的
答複
關輝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嚴禁小產權房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嶽陽縣違法建設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整治辦),是全縣禁違拆違治違的臨時性機構之一。成立整治辦是縣委、縣政府根據省、市文件精神要求成立的,並不是嶽陽縣的特色特權,且全國各地都有這樣的機構。
嶽陽縣違法建設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從成立到現在,在辦案過程中是嚴格依法、依規、依程序辦理,且不是交少量的稅費及罰款後,讓違法建設合法化。按省級文件要求,是處理2014-12-30前的小產權房,而我辦近四-來從未處理過小產權房;至於新牆鎮的小產權房,我辦未處理過一棟。對有在國有土地上的違法交易、違法建設且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大案要案,在處理時,必須經主管城建副縣長簽字後,我辦方可受理。
我辦在過去幾-的工作中,為全縣禁違、拆違、治違做了大量的工作,平息了很多社會矛盾。
關於政府主持的拆遷工作,不是我辦工作分內之事,也從未受理過此類案件,我辦無法回複。
綜上,我辦依法據實回複,歡迎關輝代表實事求是的監督我辦的工作。
2017-6-16
承辦負責人:陳勇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付小林 1397408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