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建字〔2017〕8號 C類
劉小英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從欣榮明珠小區至城南河風光帶建造一座天橋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收到您的建議後,我局迅速組織住建局城建股、公用事業公司、規劃設計院等單位對該地段進行了實地察看,並就該地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形成了專門的方案,特別是就您在建議中提出的修建人行天橋的問題進行了專門論證。根據《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第5條規定,設置人行天橋需滿足通過環形交叉口的步行人流總量達18000人次/h,且同時進入環形交叉的當量小汽車交通量達到2000輛/h條件時或城市快速路的主要交叉口、主幹路上的主要交叉口,或橫過交叉口的一個路口的步行人流量大於5000人次/h,且同時進入該路口的當量小汽車交通量大於1200輛/h。根據該地段的實際情況,近期內修建天橋條件還不成熟。
但是,隨著縣城區人口和機動車的逐-遞增,縣城擴容步伐的不斷加快,在該處修建人行天橋也是必然趨勢。我局將根據該地段的實際情況,待條件成熟後迅速拿出可行方案,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後,適時啟動該處人行天橋建設。
感謝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6-30
聯係單位: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承辦負責人:肖朝輝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王煌 76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