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交字〔2017〕9號C類
對嶽陽縣第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第69號建議的
答 複
吳文寶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對楓子湖橋進行拆除重建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農村公路危橋改造項目工程是國家“十二五”、 “十三五”期間改善農村公路安全隱患的一項政策,針對的對象為“十五”和“十一五”期間路基路麵建設已經完善的農村公路上的橋梁。收到建議後,关键词2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了察看,
您所提中洲鄉寶塔村楓子湖橋,不在湖南省農村公路的橋梁數據庫中,不符合國家危橋改造項目的政策,不能列入危橋改造計劃。
四-份,按省廳通知要求,我局對全縣所有農村公路數據庫外的橋梁進行了采集上報,但楓子湖橋因不符合條件,被省廳刪除,仍舊未能入庫。
目前,关键词2還在與省廳協調,爭取能將該橋納入湖南省農村公路橋梁數據庫,爾後再積極申報,爭取改造計劃,實施重建。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2017-6-20
承辦負責人:江擁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軍 1397408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