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民字〔2017〕03號B類
對嶽陽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
第89號建議的答複
鄧銀華、周代建等10名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於推進文明殯葬事宜的議案》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及政策答複如下:
您們的建議和縣委、政府的工作思路不謀而合。為了讓群眾摒棄喪葬陋俗,2014-縣人民政府出台的《嶽陽縣殯葬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五條規定:辦理喪事活動,應當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妨礙公共秩序和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汙染環境。第六條規定: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禁止喪事大操大辦,禁止封建迷信活動。今-,為引導群眾抵製人情風盛行、“婚喪喜慶”大操大辦和殯葬中的陳規陋習,縣委辦、政府辦聯合下發了《嶽陽縣“刹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嶽縣辦〔2017〕45號),方案明確到2018-底要基本形成“婚喪喜慶”的辦理新風。我局根據“治陋習、樹新風”方案要求,已經起草了《嶽陽縣殯葬改革實施方案》,該方案正在提請縣委常委會研究,方案從全麵推進喪事簡辦禮俗改造、強化縣城區殯葬設施建設、加強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開展“三沿六區”亂埋亂葬專項整治行動、完善殯葬獎補政策、黨員幹部帶頭示範等方麵提出了具體要求與時間節點,在充分尊重傳統民俗的基礎上,協調相關部門大力開展移風易俗、文明喪葬的宣傳教育,引導群眾轉變觀念,逐步遏製不良殯葬行為。
特此答複,感謝您們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民政局
2017-6-18
承 辦 負 責 人:李九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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