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41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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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司字〔2020〕1號  B類  同意公開

 

 

 

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41號建議的

答  複

 

黃石鳳、徐小勝、潘華軍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切實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提高群眾滿意度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我局下轄的16個司法所包括鄉鎮司法所14個,街道司法所1個,管委會司法所1個,有力確保了“每個鄉鎮一個司法所”的設置要求。

16個基層司法所設所長一人,實行所長負責製。司法所核定的政法專項編製為51名,編製單列,專編專用,不與鄉鎮行政編製混用。同時,在关键词2的積極協調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一部分有調解工作經驗、能吃苦的人員充實到基層司法所,達到了每個司法所有3名以上工作人員、3個政法專項編的要求,為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人力保障。

在工作上,各基層司法所工作製度、檔案台帳、財物管理均形成了良好的業務規範。但在業務用房上無法全額滿足規範化建設需要。全縣16個司法所整體建設已納入“十四五”規劃,今年司法局投入30萬元對筻口、楊林、新牆、柏祥等部分司法所進行維修改造。

感謝您對司法所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司法局

2020年7月20 日

 

 

 

 

承辦負責人:孫洋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孫洋 1397302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