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18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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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財字〔2021〕3號A類  同意公開

 

對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18號建議的

答   複

 

黃丁巳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將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獎勵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治安,摧殘個人的身體與意誌,打擊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勢在必行。縣委縣政府重視與關心打擊毒品與犯罪工作,每年財政都安排專項經費用於禁毒工作,包括批複給公安局的禁毒工作經費38萬元及保平安專項審批經費中的禁毒經費100萬元。每年縣政府也會臨批經費專項用於禁毒工作,全力支持禁毒工作的開展,維護社會治安,維係社會秩序。毒品犯罪經費已納入預算並足額安排,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經費屬於禁毒專項經費的使用範圍,已在專項經費中安排。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財政局

2021年6月22日

 

承辦負責人:汪  輝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複軍   0730-764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