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組複字〔2021〕1號A類 同意公開
對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25號建議的
答 複
熊朝輝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請求提高村幹部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我縣全麵落實省委1+5文件要求,實行村(社區)幹部報酬與工作績效掛鉤,采取基本報酬加績效考核獎勵報酬方式發放。其中,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按照不低於全縣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標準確定;年終績效考核獎勵由鄉鎮黨委、政府根據村(社區)幹部年度績效考核情況確定,標準不低於其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基本報酬;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含副書記)、其他村(社區)“兩委”成員報酬待遇,按照1:0.9:0.8的比例發放。2018年以來,我縣率先為所有村幹部購買3000元/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中縣、鄉財政保障90%,僅此一項,縣鄉財政每年需增加支出336萬元。同時,关键词2還要求為每名村幹部購買200元/年的人身意外保險,由鄉鎮組織500元/人的健康體檢。
感謝您對組織部門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21年8月2日
承辦負責人:劉四兵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魯 豔 0730-76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