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3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縣醫保局   2022-09-15
瀏覽量:1 | | | |

嶽縣醫保函〔2022〕9號  C類  同意公開

嶽陽縣醫療保障局

對縣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3號建議的

答  複

潘小樂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建議居民醫療保險就醫政策全省統一,規範各級醫院管理,區分買與不買的差距》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就醫政策全省統一

根據《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嶽政辦發﹝2020﹞5號)和《嶽陽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嶽醫保發﹝2021﹞19號)文件精神,我縣於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級統籌,嚴格落實市級統籌規定,實現了在全市範圍內統一的醫保政策、統一基金管理、統一業務流程、統一信息係統。也就是說,在全市範圍內,各縣區間醫保報銷政策基本統一。由於各市區間經濟差距較大,實現省級統籌則是省市政府的一個大課題。

二、關於“部分人反映合作醫療買與不買住院結算後都是一個樣”


居民購買了城鄉居民醫保方可享受醫保待遇,未買則不能享受醫保待遇,目前,市級統籌區內購買了醫療保險的,可視情況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同時慢特病均納入醫療報銷範籌。根據《嶽陽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細則》,基本醫療報銷比例如下:我縣城鄉居民參保患者在各級醫院就診,超過起付線的目錄內費用扣除首先自付費用後的報銷比例如下:省內住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90%,縣級醫院70%,地市級及以上醫院60%;省外住院50%。根據《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湘醫保發﹝2021﹞41號)文件,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如下:對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個人負擔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扣除大病保險起付線後,分四段累計補償,分別達到了:60%、65%、75%、85%,對特困、低保、返貧致貧人口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各段提高5個百分點。同時,《湖南省醫療救助辦法》(湘政辦發﹝2021﹞62號)和《嶽陽市醫療救助辦法》對醫療救助政策進行了明晰。同時,國家高度重視醫療保障,關於醫保的惠民政策隻會越來越完善、醫保管理也隻會越來越規範,居民享受醫保的待遇隻會越來越高,因此,買與不買醫保,其政策紅利是天壤之別。

三、關於“嶽陽市社區的治病患者可報銷,也可免費拿藥,而我地就不能有這樣的待遇,導致同價買,不同待遇”。

我市醫療保障實施市級統籌,全市政策基本一致,其門診統籌主要執行《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湘醫保發﹝2019﹞20號)、《關於做好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湘醫保發﹝2019﹞34號)、《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實施方案〉(試


行)的通知》(嶽醫保發﹝2019﹞23號)等文件精神,“嶽醫保發﹝2019﹞23號”文件明確:“參保居民在協議基礎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政策範圍內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支付比例70%。一個結算年度內,門診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400 元/人。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可以設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單日單次門診費用限額標準”。基於此,我縣在支付比例和限額上與市局一致,在衛生院和村級衛生室設定的限額標準為:在衛生院單日單次報銷不超過80元,在村衛生室單日單次報銷不超過40元,年度在村級衛生室不超過90元。此限額相比市縣其他縣市區要高。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承辦負責人:胥望榮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彭慶輝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