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政協嶽陽縣十二屆三次會議第70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民政局   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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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民提字〔2015〕2號(C類)

對政協嶽陽縣十二屆三次會議

第70號提案的答複

陳飛春、易誌堅、任福階、彭誌龍、劉槐麗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於將公田鎮板橋烈士陵園作為重點革命紀念設施建設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及政策答複如下:

根據《全省零散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實施方案》(湘民辦發[2011]38號)有關規定,我縣從2011-起就對全縣的散葬烈士墓地及紀念設施進行了詳細摸底,2012-對就地保護的散葬烈士墓地進行了統一規格、統一墓碑的修繕。我縣烈士墓園已經竣工,全縣大部分散葬烈士墓地已逐漸遷入烈士墓園進行集中管理,並在烈士墓園內單獨立了一塊紀念碑,以紀念在抗戰爭中的陣亡將士。現烈士陵園已成為我縣一處重要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去-9-30首個烈士紀念,在烈士墓園舉行了全縣烈士公祭活動。提案所反映的公田鎮板橋村三個不同時期的5名將士的墓葬,已得到了文物部門的高度重視,納入了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範疇。公田鎮板橋村村支兩委高度重視,在2013-對此墓葬進行了修繕,2014-,我局根據實際情況也下撥了部分資金對此墓葬進行了修繕。在以後工作中,我局將繼續向上級民政部門匯報,爭取得到上級民政部門的支持。

特此答複,感謝您們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民政局

2015-9-8

承辦單位:嶽陽縣民政局優撫股

聯 係 人:方新宇

聯係電話:7632268

抄送:縣人大聯工委、縣政府提案辦、縣政協提案委
嶽陽縣民政局辦公室 2015-9-8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