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教提字﹝2015﹞04號(A類)
對縣政協第十二屆第三次會議第05號提案的答複
尊敬的趙詠屏委員:
你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私立幼兒園規範管理》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是關於私立幼兒園應當取得齊全的許可手續的建議。舉辦幼兒園必須取得辦園許可證才能開園,但我縣確實少部分幼兒園沒有取得辦園許可證,其原因是多方麵的:一是有些鄉鎮學前教育資源少,有些幼兒在附近無園可上,因此少部分沒有達標的簡易幼兒園允許暫時開辦,在規定期限達到整改要求後,才頒發辦園許可證;二是極少數幼兒園沒有經過教育部門許可就辦起來了。目前對於我縣沒有辦證的幼兒園,縣教育局會責令在一定期限內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將予以取締。
二是關於私立幼兒園不防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目前我縣所有幼兒園都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幼兒園的安全、保教都納入了鄉鎮中心學校管理範疇。
三是私立幼兒園的招生和收費應當規範。目前我縣幼兒園的招生以服務區範圍的幼兒為主,在其服務範圍外招生,以家長自願為原則,不得以惡性競爭手段擾亂招生秩序。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收費政策,民辦普惠性幼兒園收費必須報物價局備案,其他民辦幼兒園收費實行市場定價。
四是關於私立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管理和安全管理應當加強。現階段我縣的部分民辦幼兒園為追求辦園利益的最大化,在保教上迎合家長心理,“小學化”教學傾向嚴重,沒有實施科學保教。在安全管理上一些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沒有到位,少數幼兒園安全意識淡薄。針對這些情況,教育局將加強園長及幼師的培訓力度,引導他們依法依規辦園,實施科學保教;同時加強督查和評價結果的運用,對辦園行為不規範,嚴重影響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幼兒園予以取締。
嶽陽縣教育局
20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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