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73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市監局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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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市監字〔2016〕11號(B類)

 

對縣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73號提案的

    

 

吳四平、張朝輝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規範寵物經營、預防疾病擴散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近-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市民因心理情感的需要而飼養寵物的越來越多,寵物店由此應運而生,並且發展迅速。鑒於目前國家法律法規對寵物經營並無準入限製規定,我局始終堅持做到積極引導、督促我縣寵物經營者依法依序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將其納入关键词2常的監管視野。針對委員們提案中反映的問題,我局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了認真的調查核實,具體匯報如下:

1、關於寵物店營業執照辦理及經營情況

據我局調查,榮家灣鎮東方聖世商業廣場第4棟、第8棟確有寵物經營店三家,但均依法辦理了營業執照,分別為:(1)嶽陽縣汪記寵物店,經營者:汪嶽軍;地址:東方聖世第4棟,經營範圍:寵物、寵物用品及寵物食品零售;登記發照時間:2015-7-21;(2)嶽陽縣寵有所依寵物店,經營者:張恩望;地址:東方聖世第4棟,經營範圍:寵物、狗糧、寵物用品零售;登記發照時間:2015-10-3;(3)嶽陽縣萌寵時代寵物店,經營者:陳靜;地址:東方聖世第8棟,經營範圍:寵物、寵物用品及寵物食品零售;登記發照時間:2015-7-16。

這三家寵物店從事寵物經營,均采用鐵籠隔離措施,並配備了必要的衛生消毒設施,銷售的寵物均能提供“寵物免疫證”供顧客查驗,基本保證了喂養安全。

2、關於寵物管理情況

誠如委員們及廣大市民所擔心,寵物在給人們帶來歡樂的同時,也帶來諸多煩惱,如隨地便溺、傳播疾病、亂吠擾民甚至傷人等等,這牽涉到社會共治的問題。寵物管理涉及公安、城管、衛計、畜牧、市場監管等多個執法部門。按照分工,寵物的免疫接種由畜牧部門負責監管,寵物防疫診療由衛計部門負責監管,寵物隨地便溺由城管部門負責監管,寵物亂吠擾民甚至傷人由公安部門負責監管,寵物銷售經營活動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監管,當然更離不開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自我規範和約束。為此,关键词2建議由縣政府組織牽頭,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廣大市民積極參與,製定相應的辦法和措施來進行規範和管理,形成社會共治格局,徹底解決這一難題。

衷心感謝你們對寵物經營管理及相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以後繼續多提寶貴意見。

 

承辦單位:嶽陽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承辦負責人:姚望華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小葉  13787853555

 

                            201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