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44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政府辦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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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民字〔2016〕05號D類

 

對政協嶽陽縣十二屆四次會議第44號提案的

答     複

 

陳飛春等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於設立公田鎮壽星村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及政策答複如下:

按照省市要求和縣委縣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我縣並村工作已於5-底全麵完成,公田鎮38個村合並為13個村。《嶽陽縣並村改革實施方案》(嶽縣發[2016]4號)規定:並村方案要綜合考慮曆史沿革、風俗習慣、人文淵源、河流水係、山脈走向、資源分布和產業布局等具體情況。要依法保護和開發利用曆史文化名村、曆史文化遺址遺跡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莊。建製村的命名要按照《地名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曆史沿革、文化淵源,考慮地方知名度和群眾認同感,選擇著名地名、曆史用名、文化特色名,盡可能以原有建製村擬作為中心村的,或者最有影響力的,或者當地曆史文化名村命名,或者使用融合名。對爭議不定的村名,由鄉鎮黨委政府確定備選方案後報縣民政局地名辦按相關程序認定。您們提出設立新村名“壽星村”的意見沒有得到大多群眾的認可和公田鎮黨委政府的采納,公田鎮黨委政府根據政策規定和群眾意見,通過法定程序將原板橋、芳山和小湄村合並為大塅村,原青隱、大山、饒港和熊山村合並為熊山村。據悉,縣老科協在全縣14個村開展了百歲健康村的評比試點工作,建議您們通過公田鎮黨委政府按程序進行申報。

    特此答複,感謝您們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承辦負責人:彭榮欣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再興    3052818

 

 

嶽陽縣民政局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