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民字〔2017〕06號B類
對政協嶽陽縣十三屆一次會議
第9號提案的答複
毛軍雄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提高我縣五保集中供養生活標準和敬老院工作人員待遇的提案》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及政策答複如下:
1.關於提高集中供養標準方麵: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全縣1360人,2016上級下撥資金每-554萬元 ,全縣有24所敬老院,目前集中供養標準發放450元/-。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製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文件精神,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納入地方縣級財政配套,2016-縣級財政僅配套 181 萬元,造成供養資金不足,標準不高。目前我局積極向縣政府匯報增加配套資金,並準備從7-起,將集中供養標準提高到500元/-。
2.關於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員待遇方麵:根據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將鄉鎮敬老院納入事業單位管理的通知》(嶽縣編發〔2012〕26號文件)精神,敬老院院長崗位為差額撥款事業編,其他一般工作人員按程序核定“三性”崗位勞務用工控製計劃,實行勞務派遣。鄉鎮敬老院為鄉鎮下屬事業單位,以鄉鎮管理為主的管理體製,院內工作人員待遇問題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爭取。
特此答複,感謝您們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民政局
2017-6-18
承 辦 負 責 人:彭六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吳京向 76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