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水務字〔2017〕24號A類
對嶽陽縣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23號提案的
答 複
李紅勇委員:
您提出的《盧段河亟待綜合整治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1、關於護砌盧段河(我局稱小港河)河堤,疏通河道,沿河兩岸栽植楊柳,恢複兩岸耕地的建議。小港河已於2012-納入全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規劃,按上級要求,全縣納入規劃的8條河流在“十三五”期間必須完成綜合整治。目前小港河綜合整治項目已完成了初步設計,待省水利廳下達項目資金計劃後實施。
2、關於禁止河道采砂,保護河堤不受侵害的建議。目前,我縣已對河道進行全麵禁采,但根據職責劃分,小港河禁采具體由毛田鎮政府牽頭落實,我局水政執法部門會積極配合鄉鎮的禁采行動。
3、關於禁止河道藥魚、電魚行為的建議。根據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本項目工作應由鎮人民政府負責,建議由鎮人民政府製訂相關管理辦法,並予以落實。
搞好水利工作,改善農村和城鎮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是我局的職責所在,关键词2一定會誠心接受您和社會各界提出的建議,盡職盡責,把我縣的水利建設搞好。
感謝您對水務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嶽陽縣水務局
2017-7-19
承辦負責人:劉 毅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毛 寧 0730-762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