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漁政局對嶽陽縣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47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7-09-13
瀏覽量:1 | | | |

嶽縣漁字〔2017〕1號A類

 

對嶽陽縣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47號

提案的答複

劉帥委員:

你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禁漁期內對漁民的管理和幫扶補助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東洞庭湖禁漁製度已連續開展了15-,對漁業生態保護發揮了重要作用,也有效提高了漁民的捕撈產量,增加了漁民收入。

我局作為東洞庭湖漁政執法主體,近幾-來,嚴格落實禁漁期的各項措施,加大了禁漁宣傳力度,加大了巡查密度,嚴厲打擊違禁捕撈,嚴格強化了漁民管理和漁船管理,實現了“船進港、網入庫、人上岸”的目標,東洞庭湖漁業生態在逐步改善。在禁漁期如何解決漁民的實際生活困難,我局嚴格落實各項惠漁政策,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一是落實禁漁補助。在禁漁期內每-按人平100元補助,足額打卡到戶。二是實行漁民培訓轉產就業。通過與縣人社、縣職業培訓學校聯係,每-舉辦漁民就業培訓,職業推介1—2次,每-落實了部分漁民的轉產轉業,解決了實際生活困難。三是實施漁民上岸安居解困。2009-開展了東洞庭湖專業捕撈漁民上岸定居和解困工作,在4個漁民集中安置點,集中安置148戶漁民,分散安置218戶無房漁民,並對149戶漁民危房進行加固修繕。四是解決困難漁民生活。每-在禁漁期、春節等時段,我局都拿出相當一部分資金照顧困難漁民。五是落實漁民社會保障。我局多次與縣民政溝通,將符合條件的困難漁民納入城鄉低保、合作醫療救助,並將60歲以上漁民納入社會保障體係,享受公共財政的陽光。我局為此做了大量工作,從多方解決漁民的實際生活困難。

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因多方麵原因,漁民文化低、政策不配套等,盡管我局多方努力,仍造成個別工作難推進落實;①漁民捕撈證的辦理問題。因上級有硬性政策規定,副業漁民及60歲以上的專業漁民不能辦理,主要目的在於降低捕撈強度,保護漁業生態。②漁民轉產轉業問題。專業漁民以湖為生,習慣於湖上生活勞作,我局做了多方工作,部分漁民盡管轉產,但因不適應岸上工作生活或技能低下,又下湖重操舊業。所以要從根本上解決漁民生活困難,需有關惠漁政策傾斜,需部門整體聯動,更需要漁民轉變觀念,提高子女教育,需要漁民自覺轉變生產方式,才能全麵有效實現漁民生活好轉。

感謝你對我局東洞庭湖漁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17-5-22

 

承辦負責人:李峰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三星  1370740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