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人社字〔2017〕13號 A類
對縣政協第十三屆一次會議第74號提案的
答 複
汪航程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降低鄉鎮衛生院居民醫保住院起付線提案》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我縣新農合補償政策的製定每-都會根據省市各級文件精神並結合本縣新農合實際運轉情況作出適當調整,以確保基金安全高效運行。自2006-實施新農合以來,與省市及醫療機構就醫報銷相比,縣鄉兩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線都比較低,報銷比例相應較高,較好地維護了廣大老百姓的基本醫療保障權益,同時也促進了本地衛生事業的發展,“小病不出鄉”的理想基本得以實現。但新農合運轉十餘-來,給老百姓和鄉鎮衛生院帶來實惠的同時,各種醫保亂象叢生,鄉鎮衛生院不僅不注重從內在打破謀發展、自身實力得不到提高,反而養成了向新農合及其他醫保政策等、靠、要的思想。原來鄉鎮衛生院起付線隻有100元、報銷比例達到90%,醫療健康消費隻用較少的付出即可帶來巨大的受益,因此鄉鎮衛生院小病大治、掛床住院、亂收費、濫檢查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基金監管難度非常大。特別是自2015-實行藥品零差率醫療改革後,縣鄉兩級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不升反降、檢查化驗費用以及高值耗材使用卻大幅增加、醫療費用逐-增長,造成了新農合基金的大量無效支出。全民醫保不是要讓老百姓享受免費的醫保。站在更好地發輝新農合基金運行效益、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角度,自2016-起,我縣在調整所有醫療機構的報銷標準時就鄉鎮衛生院的起付線也由100元調整到了200元,這既符合了上級政策的要求,也是順應當前醫保發展的需要。同時,需要明確的是:目前鄉鎮衛生院出現的業務滑坡、人才留不住等現象,都不是由新農合政策調整帶來的,而是鄉鎮衛生院自身服務能力弱決定的。新農合的實施,是鄉鎮衛生院得以發展的良好契機;但一個醫院要長遠發展,不是要等和靠國家的某項優待政策,必須從自身服務能力上下功夫,提高競爭實力,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方可長久立於不敗之地。
201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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