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衛計字〔2017〕10號B類
對嶽陽縣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86號提案的
答 複
方小平、周蔚林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加強精神病人看護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及《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第三版)相關要求,我局製訂了相關實施方案,組織落實了精神衛生各項工作,為我縣精神衛生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一是精神衛生工作實行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家庭和單位盡力盡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管理機製。
二是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縣疾控中心及鄉鎮衛生院精防醫生每-對轄區內開展1次重性精神病患者篩查工作,並納入國家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係統進行管理;指導並督促各鄉鎮衛生院每-對轄區精神病患者進行1次以上的免費健康體檢,精防醫務人員對轄區納入管理的精神病患者每-進行4次及以上的隨訪,了解患者的病情穩定情況、服藥情況、藥物副反應等,指導患者定期檢查、規律服藥及康複指導,同時還做好危險性評估工作。
三是精防人員將危險性評估在3級及以上的患者告知其監護人加強監管,必要時報告當地派出所並轉診到專科醫院診治,同時增加隨訪次數。
四是嶽陽縣有民生精神病專科醫院,嶽陽市有市康複醫院均可集中收治重性精神病患者。
今後,关键词2將繼續創造條件,爭取支持,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精神病人的看護和管理工作,感謝你們對我縣衛計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衛計局
2017-4-28
承辦負責人:程朝暉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馬緒耀1397302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