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第十三屆二次會議第56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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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縣政協第十三屆二次會議第56號提案的答複

 

張嶽方、唐平瀾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個人賬戶餘額部分使用的建議》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家庭賬戶是指醫療保障機構為參保者以家庭為單位建立的用於償付其家庭成員特定醫療費用的專用基金賬戶。其主要特點是家庭成員共同擁有、共同使用,可以滾存和繼承。

家庭賬戶是原新農合製度門診補償模式的一種,主要用於償付參合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一般門診醫藥費用。家庭賬戶基金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不得提取現金或衝抵下年度參合費用。

在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製度合並後,根據《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湘政發〔2016〕29號)和《嶽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嶽政發〔2017〕8號)精神以及本統籌區基金收支情況及管理需要,我縣門診補償模式仍沿用原新農合製度實行家庭賬戶。2018年度我縣家庭賬戶基金劃撥標準為110元/人/年。這一門診補償模式既適應當前我縣城鄉醫保製度整合需要,又兼顧了大病醫療和普通門診需求;基金提取比例也控製在省市規定的“按照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總額的15%左右比例建立門診醫療統籌基金”範圍內。但事實上,隨著城鄉醫保製度的發展,家庭賬戶的缺陷越來越明顯。近年來,隨著政府財政補助數額的增加,利用家庭賬戶吸引城鄉居民參保的作用越來越弱,而且家庭賬戶造成基金沉澱過多,導致可用基金減少,保障力度降低,“互助共濟”作用在逐漸削弱。

因此,您關於將“醫保個人賬戶餘額部分抵扣下一年度新農合費用”的建議是不符合國家政策且違背家庭賬戶功能的,而“家庭賬戶”的設立也僅是權宜之計,以"門診統籌"代之將是大勢所趨。

衷心感謝您們對我縣城鄉居民醫保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8日

 

承辦負責人:陳細水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熊維 15073007596